最近進口雞蛋問題沸沸揚揚,除了圖利特定廠商爭議外,另外一焦點則是進口雞蛋有效期限標示不清之疑慮,以及將進口雞蛋轉變成液態蛋所引起產地認定不實情形,均使得消費者權益受損。
無獨有偶的是國內酪農業對台紐自由貿易協定(FTA),二O二五年將全面開放紐西蘭乳製品進口憂心衝擊過大。業者其中一主要訴求是
台灣對「鮮乳」認定標準過於寬鬆,標示浮濫,易使消費者產生混淆,而影響國內業者利益。
上述兩問題性質雖然大不相同,但共通點均是由原產地所衍生的問題。原產地主要是確定貨品的「國籍」,就好比人出國需要護照證明自己身分,貨品出口也不例外。原產地規定主要可分為「如何認定」及「明確標示」兩部分。
目前各國原產地認定原則皆不同,再加上FTA盛行,關稅減免僅限於FTA成員,但是各FTA產地認定標準皆不同,更有必要確認原產地來落實執行FTA。
不過雞蛋及鮮乳生產地即為原產地,較不會有爭議。但是遺憾的是農政單位在進口雞蛋只經過簡易處理成液態蛋,竟將液態蛋原產地視為台灣的錯誤。無論是把關不嚴,或是認知錯誤,均必須進行通盤的檢討。
另外由於貿易制裁手段頻繁,為避免受制裁國家產品「鑽漏洞」規避制裁,也必須有完善機制。例如
美國對中國大陸課徵懲罰性關稅,為防止大陸產品由第三地出口到美國,美國藉由縝細的原產地認定標準及查核制度,以杜絕此俗稱「洗產地」的行為。俄烏戰爭後歐盟對俄羅斯實施禁止貿易,為防止俄國產品由第三國迂廻進入歐盟,也強化相關措施。
然而一旦產品符合原產地標準後,則必須落實「明確標示」原則。由於雞蛋及鮮乳保鮮期短,國內產品由於省去運輸時間而具有優勢。此次部分進口雞蛋為避免超過食用有效期限,發生混入國產蛋行列而危及國人健康。
所以原產地正確標示不應僅限於在入關進口階段,產品正確標示必須落實到進口到最終消費的每一環節。台灣在開放美國萊豬進口後,也曾有進口萊豬不知去向的傳聞,無論是傳聞或是事實,政府皆有必要建立追蹤產品正確標示機制。
另外在鮮乳方面,由於鮮乳價格較一般乳品高,所以無論國內或是進口乳製品,部分藉攀附鮮乳之名來混淆消費者。所以必須針對不符合鮮乳標準,但卻標示成鮮乳的產品,應有嚴格監管制度。當然現行鮮乳認定標準是否需調整,政府也應聆聽業者意見,做一通盤考量。
在國際分工更加細密,差別性貿易待遇更加普遍時,有必要通盤審視原產地規則,訂立與時俱進規範,國內業者也應自律;除了因應現階段變化,也為台灣加入大型經貿組織做好準備。
(本文刊於2023年9月23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