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民進黨而言,依現行法律追討國民黨黨產困難重重,寸步難行。修法立法又遇上國民黨的立院優勢,而且下屆立院的藍軍優勢似乎已確定。因此,若想在○八總統大選前完全發揮討黨產牌的效益,就是經由公投。一旦討黨產公投通過,民進黨如同取得尚方寶劍,大可因而便宜行事。
再以民進黨無所不用其極的習性,可能立刻組成「討黨產委員會」,超越現行法律追討國民黨黨產。之前常聽聞民進黨人主張國民黨黨產全為不義之財,並推崇西德追討東德共產黨黨產的模式,果真如此進行,國民黨危矣!馬英九危矣!到時馬英九的競選經費全部認定為黨產(除非馬陣營選前公布捐款來源,那誰敢捐?)全部查封。更遑論國民黨所有的競選組織,從中央到地方,都將動彈不得,形同植物人。
昨日民意論壇,黎建南文章建議國民黨「呼籲支持者拒領公投票,放棄自己所推動的反貪腐公投」,是國民黨唯一脫困的方法,趕快做還來得及。
中選會法條共十七條,需逐條表決,而且每次都可重複表決。換言之,藍軍要準備打三十四場架。就算每次都打贏,法案通過,民進黨還可提覆議,一直拖到選舉結束。至於要求王金平院長動用警察權,更是搞不清狀況。警察敢拘捕立法委員嗎?要如何監禁他們?四五百名警察擠入議場後,正好開不了會、正好如民進黨意。
立委綁公投只是小case,總統綁公投那才有的玩。國民黨與馬陣營還要繼續跟著玩嗎?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2007-11-30/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