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廿年前筆者就讀大學時,雲門到學校體育館公演「薪傳」,吸引了爆滿的觀眾。這部描述台灣先民渡海來台墾荒的舞劇,同學們看完後,都熱淚盈眶,久久不能自己。有什麼能比訴說自己先民故事的戲劇更感人的呢?即使十部史書也比不上一齣真實上演的舞劇更有說服力、更能打動人心吧?
卅五年來,雲門一方面從傳統文化中吸取材料,不斷地推出新作,另一方面,又融合西方表演元素,並剪裁世界各地的音樂成為舞劇的主題。雲門不僅證明了,固有文化中有太多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寶藏,更告訴世人,東西文化非但不相斥,甚至在對話、碰撞之下,可以創造出無數偉大的藝術品。無怪乎在國外,有人也許不知道台灣,卻知道什麼是雲門。說雲門是台灣的國寶,絕對當之無愧。
但是,我們是怎麼對待這樣的國寶呢?惡劣的創作環境,找不到排練場的尷尬,一直無法解決的財務困境,曾經撐不下去而暫停演出,甚至,許多人虎視耽耽地盼著它從文建會的扶植團隊中除名…。
雲門創辦人林懷民在火災之後,忍不住批評,政府的藝術補助,根本是杯水車薪。為何藝術補助太少?並不是文化預算不足,而是太過要求「公平」。為了「人人有獎」,每個團體都只能領到小額的津貼,結果都入不敷出。教育部五年五百億計畫,係針對表現優異的大學,倘若每個大學都分一點點,其後果之慘,可想而知。資源集中,才能培養出頂尖人才;資源分散,則好的變差了,壞的也沒變好,大家一起退步。這麼簡單的道理,為何獨獨藝術界行不通呢?
如今,各級政府爭相提供場地給雲門,此雪中送炭之舉,固然值得嘉許,然治本之道,仍是要健全藝術補助:鎖定幾個表現特別優異的旗鑑型藝術團體,給予長期性的補助,使他們無後顧之憂,才能專心從事創作,推出不朽的作品。
筆者曾聽奇美博物館館長說,他們的博物館不但沒有虧本,還會幫企業賺錢,因為外國廠商來台,參觀了這麼優質的博物館,欣喜之餘,往往爽快地下訂單。如果政府眼光放遠一點,善加活用雲門這塊台灣的金字招牌,那麼,即使從產業的觀點來看,它也會是值得大筆投資的「台灣博物館」!
(本文經修改後,曾登於97.2.13中國時報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