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通過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授課獎勵實施要點,將於110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以台語、客語、
台灣原住民族語、馬祖語、台灣手語等語言授課的專任教師,將獲得50%的鐘點費獎勵,等同現行英語授課獎勵規模。
消息經媒體報導後,引起熱議。或許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但是,誰有本事全程使用這些語言授課?有多少學生聽得懂?又有多少學生願意修?
如今國內各級學校授課,幾乎都使用國語,課本也以國語書寫。大學雖然常用原文教科書,但除非授課者為外籍教師,或者刻意以英語講課,否則基本上都以國語教學及討論。尤其各專業領域的術語、現代用詞或外來語等,往往經過無數專家推敲、審定,以及社會大眾逐漸習慣,日積月累而形成。這些數不清的用詞背後,承載的是浩如煙海的訊息與思維。平常大家聽、說、讀、寫習慣了,或許沒有意識到語言的複雜性。一旦轉化成本土語言,才會發現寸步難行。
個人並沒有歧視本土語言的意思,但無可否認的殘酷事實是,師大要獎勵的這些語言(手語情況特殊,本文暫不討論),幾乎有長達半世紀甚至一個世紀以上的時間,沒有機會跟上現代化的腳步。當然,在生活方面,多少引進了一些外來語而稍有演變,譬如「打電話」、「買電腦」等等,可是到了e世代的新興辭彙如「網際網路」、「社群平台」,就從沒聽過有人以本土語發音。至於涉及
高等教育的學術用詞、專業用語,就更加近乎空白了。或許部份有心人士可以把本土語言運用在學術上,那也屬於極少數,達不到普及性,何況講授高深知識,沒有任何人使用本土語言會比使用國語輕鬆。
對大多數高教師生而言,除了語言科系是把語言本身當成學習的對象與目的之外,其他科系都是把語言作為學習的手段與工具。為了復振弱勢語言,不惜捨棄得心應手的國語,坑坑巴巴地改講不熟練的方言,學生也聽得一知半解,這是何苦來哉?假如是選修課,大不了就不上,可萬一有老師為了多賺鐘點費,刻意在必修課講稀有語言,那麼聽不懂的學生受教權何在?學習效果大打折扣的損失,又要向誰請求賠償?
這就好比打著「愛用國貨」的口號,鼓吹國人開著國產車上路一樣。為了身家性命安全,用路人當然會關心車子的性能是否良好,值不值得花錢購買,畢竟「愛國」不能無限上綱。學生是教育的主體,應該也有權決定用什麼語言上課可以達到良好的學習效果。倘若訴諸民族主義,要求師生以不擅長或不懂的語言教書、學習,恐怕不但難以達到復振的目的,反而會讓學生討厭本土語言。
身為師大校友,個人相當肯定母校的用心良苦。但為了學弟妹的受教權,還是建議學校再慎重考慮。要是因為這個規定,導致未來學子不敢選師大就讀,甚至入學率降低,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本文曾刊登於2022.1.6聯合報專家之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