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立法院審查「九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減)預算案」,意外爆發行政及立法兩院有關地方補助款違法事先動支風波,以及小型工程補助款刪減及立委對地方補助款建議權合理性等之爭議。
事實上,地方補助款爭議始作俑者乃是行政院主計處,因為立法院去年審查九十年度總預算案時,已發現主計處為重新建構補助地方政府制度,將許多原屬計畫型補助經費,已列成一般性補助款。其中攸關立委權益之小型工程款建議權遭主計處刪除,而由行政院直接撥付給地方政府,換言之,小型工程款已直接併入一般性補助款,而由行政院主計處主控分配給地方政府。
立法院最近審查追加預算案時,卻發現行政院主動提出討好立委舉動,即在預算書中編列五十三億元的小型工程款,並且同意讓立委有建議權。
行政院主計處之地方補助款分配改革政策,似乎顯現前後不一致現象,而在執行預算政策時,出現前倨後恭態度,難怪眾多立委群情激憤,將五十三億元小型工程款刪除。
眾所周知,由於經濟不景氣及失業問題十分嚴重,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於中常會提出「新五四運動」主張,若政府無法達成經濟成長率不低於百分之五,及失業率不高於百分之四之目標時,內閣相關財經首長應下台負責。
在朝野一片撻伐聲中,行政院承受極大壓力可想而知。因此除了加速推動追加預算案之通過,以執行擴大內需方案,並配合所謂「八一○○」口號,正是行政院當前首要政務之一。本案是否行政院為求儘速順利通過追加預算案,而讓主計處演出苦肉計,尚不得而知。
眾所周知,近年來,隨著經濟成長南北失衡、房地產市場不景氣及產業結構失衡等問題之惡化,中央與地方政府之財政關係愈來愈惡化。尤其是地方政府財政自主性不足愈來愈沉淪情況下,每年一度上演的統籌分配稅款爭議已經讓中央與地方政府關係緊張,如今地方政府補助款之分配問題,出現行政及立法兩院爭議局面,看來政府應正視財政收支劃分及地方財政自主等問題之解決。
依據「財政統計年報」資料顯示,民國八十八年及八十九年臺灣省各縣市政府之補助款收入占總歲入仍然分別維持在百分之三十八點九一及百分之三十八點一九,與民國七十五年之百分之四十及八十六年之百分之三十九相比,仍然不遜色。充分顯示地方政府依賴中央政府之補助款的情形始終未見改善。
主計處去年編列九十年度總預算時,試圖建立透明化及公平化的補助款分配制度,因而大量挪移未透明化,而由各部會分配之計畫型補助款科目,至由主計處分配之一般補助款科目下。同時,主計處亦斬除立委之小型工程款之建議權。
由於立法院之補助款分配權遭主計處刪除,立法院恐主計處分配一般補助款給地方政府出現弊端,因而附帶決議主計長及財政部長應按月至立法院報告,並經立法院院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如今出現主計處及財政部未經立法院同意即行撥付地方政府補助款事件,難怪引起立法院強烈質疑。尤其事前行政院並未提出上述立院決議窒礙難行及要求立院協商改善情事。
行政院未就事論事,一方面釋出立委要求小型工程款建議權被刪而要求恢復未果消息,另一方面宣稱若補助款未如期撥付地方政府,恐有陷地方政府斷炊之虞。凡此種種,充分顯示民進黨政府再一次模糊焦點,強力硬拗特性。
地方補助款分配爭議只是再一次凸顯民進黨政府為達到早日通過擴大內需方案之障眼法策略。不但將使財政預算制度再陷入混亂僵局,對於已惡化之投資環境更是雪上加霜!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0.2.6工商時報學者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