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近來「假農民」領取老農津貼議題引起社會關注,此問題不僅侵蝕我國農業預算分配,更不利農業整體發展。因此,本文首先將分析老農津貼背後存在的問題,再說明政府改革的方向,最後提出建議以供政府部門作為參考。
二、背景與問題分析
《老農津貼暫行條例》實施至今已逾19年,對於政府為照顧老年農民所得的保障措施美意,無庸置疑。但根據勞保局2013年統計年報資料顯示,老農津貼至去年核發人數約為66萬人次,金額高達563億元,若再加計肥料、農業設施、休耕補貼等各項農業補貼,則嚴重排擠其它農業建設發展,不利我國農業發展。
誠如農委會陳保基主委所言:「農業預算當中67%都用於福利和補助,只有一成用在產業輔導」。面對未來國際化與全球化的時代,農業若不輔導其轉型,將會抑制我國農業
競爭力。
老農津貼究竟在哪些環節出了問題?根據2012年監察院的報告我們可看出端倪,由於現階段申請老農津貼的條件過於寬鬆,僅需參加農保之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就可在65歲以後申請老農津貼。由於申請加入農保的資格門檻極低,僅需持有農地面積達0.1公頃,因此造成許多民眾為投保農保,而購買0.1公頃農地,甚至出現民間仲介機構代售農地的服務,不僅導致非農業從業人員享有老農津貼,違反社會公義,更因分割農地,造成農地破碎影響農業整體發展。
再者,根據農委會農業統計資料系統結果顯示,截至2013年底農業就業人口為54.6萬餘人,然2013年底農保被保險人卻高達141萬人,顯然農保中有將近90餘萬人並非從事農業勞動人口。另一方面,根據2001年至2011年老農津貼申請合格案件農保年資統計表顯示,有五成申請者未滿15年,因此老農津貼的運用是否真正發放到長期務農的農民,符合立法初衷,值得釐清。
此外,老農津貼全名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也就是說這是一個暫時條例,然而此一「暫行」條例從開辦至今卻施行長達19年之久,期間更因為選舉還加碼了四次。在不斷的調高老農津貼金額下,不僅排擠其它社會福利金貼及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也造成國家龐大的財政負擔,影響資源配置平衡之問題。
三、改革方向
有鑑於此,為捍衛長期務農老年農民權益,農委會決心推動老農津貼改革,將現行「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申領應具備之農保年資由6個月提高至15年,與
勞工領取老年年金的投保年資相同。這項改革將有助於確實照顧長期務農的農民,節省的經費也能夠用於農業建設,因此獲得64.5%的民眾與高達87.34%農會總幹事的廣大民意支持此項改革方案。
台灣農業發展至今,對內有糧食自給率不足、農業人口老化、休耕地荒廢等問題;對外則有全球貿易自由化及區域經濟整合趨勢,與來自世界市場開放的衝擊。因此,為了將農業部門所面臨的衝擊轉換為發展契機,行政院亦正規劃「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農業加值」政策,希望將過去農業以「產品型農業」轉型為「新產業鏈產業」的方向,為因應貿易自由化做準備。然而過去農委會預算大部分用於福利與補貼等問題,整體預算僅有1成用於產業輔導,因此必須妥適改革農業經費之不合理現象,才能發揮農業轉型成效,有助提高農業競爭力。
四、建議
目前政府以正面態度與各界積極溝通與說明改革措施,將加強農保資格審查,並協助青年農民參加農保,以杜絕未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分享農民福利資源之不合理現象。建議政府除持續溝通外,也應透過農保資料庫,盤點現階段參加農保人員之身分,以利於杜絕投機者鑽法規漏洞,同時期盼中央與地方政府相互配合執行查緝工作,以幫助真正農民提供生活保障。
隨著區域貿易的興起,我國農業則應當有面對國際競爭的危機意識,因此必須檢視過去被動的補貼政策,改變更為主動的發展思維,利用臺灣優良的農業科技技術,結合優秀的人才與管理制度,建構出在國際浪潮下的整體經營戰略,發展具有臺灣特色的高附加價值農業,如此將可開創出臺灣農業的新天地。
(本文轉載於2014年5月27日中央網路報)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