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暖化,為能加速溫室氣體減排步調,2012年年底聯合國氣候變遷公約暨京都議定書締約國家於卡達「杜哈」高峰會議中通過修正,除同意將京都議定書效期延長至2020年外,建立多項促進氣候變遷調適及改善溫室氣體排放共識。2014年年底於祕魯「利馬」高峰會議中,各國更進一步達成必須提出減碳排放承諾,以及希望於2015年法國「巴黎」高峰會議時,完成簽署「後京都議定書」。
面對全球加速暖化,各國已經採取更積極的態度規劃推動節能減碳,以及實施氣候變遷調適措施。其中,長期以來被認為全球碳排最大國家的中國大陸之未來如何調整因應溫室氣體減排政策,以及如何達成減碳排放承諾,更是受到各國重視。
依據中國大陸所出版公布的「中國低碳經濟發展報告2014」報告指出:從經濟已開發國家經驗中顯示,各國在經濟發展過程治理大氣污染方面上,英國從1952年的「霧都黑鄉」事件,至重見藍天的時間歷經50餘年,德國歷經30餘年,日本則是歷經20餘年。
然而,中國大陸屬於經濟開發中國家,其工業化道路從1949年後正式啟動,卻是至1979年推動經濟改革市場開放後,始為真正啟動工業化文明過程,第二產業比重高達45%,第三產業比重未達50%,迄今無法擺脫以出口帶動增長的模式。
此外,加上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使得中國大陸環境問題相對其他國家嚴重程度更深、擴散範圍更大、牽涉層面更廣、發生原因更是多元複雜,治理頗為困難。因此,中國大陸未來20年之內,除非從產業結構轉型根本上解決汙染問題,否則難以消除霧霾重見藍天。
換句話說,雖中國大陸為資源的大國,但其人均環境容量較低,加上長期以來經濟發展過程之中所存在的能源消耗數量大、利用效率低,導致嚴重破壞自然資源與汙染環境問題。亦即面對經濟發展將受到資源、環境與人口、土地等瓶頸的嚴重制約,使得中國大陸未來必須從過去半個世紀以汙染資源、環境的經濟增長模式,調整轉型為透過科技創新、節能環保之低碳經濟永續道路。
由於中國大陸已經公開承諾,以2005年為基礎,至2020年時將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的排放(亦即碳排放強度)降低40%~45%。2015年3月,在其「兩會」中,更是通過相關行政措施、財稅政策及市場機制等手段,以利用這些手段促進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
雖
台灣並非聯合國氣候變遷公約暨京都議定書締約國家,但以目前國內的碳排數量,未來恐將因「汙染實體」而被納入「後京都議定書」之規範,屆時多項制裁勢必接踵而來,尤其面對中國大陸積極推動低碳經濟全面轉型為其未來產業結構升級的發展方向之下,我們不再有迴避的空間。
在此同時,我們希望行政主管單位能夠積極作為,立法部門更是責無旁貸,攜手借鏡先進國家發展低碳經濟相關經驗,構築較符合國情的支持措施,以促進台灣朝向低碳經濟型態之發展。
(本文轉載於104年3月26日旺報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