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跑步機。)
教育部體育署發行動滋券2.0,截止3月3日已有146萬人領取動滋券,抵用金額逾新台幣2.2億元。看似該券的發行對運動產業有達到振興的作用,但因本次動滋券的使用範圍僅限於以提供「做運動」(如運動場館健身、參加體育活動等)、「看比賽」(觀賞運動賽事等)等產品或服務之業者,是否真能達到振興效益仍待觀察。
動滋券的使用率亦待加強,因為若由已領券的146萬人,每名面額500元推估,消費金額至少應該有7億3千萬元,惟目前抵用金額僅2.2億元,即領券的民眾僅有約三成三使用動滋券。筆者的家人也獲得了動滋券,但是和原本運動消費習慣不同,只好將券轉賣給同事。
為了刺激動滋券的使用,體育署雖然和部分業者合作加碼推出動滋券優惠措施,並新增AP串接機制,讓中籤者可在各知名售票平台,線上購買球賽門票、健身課程、運動場館門票等運動票券時,使用抵動滋券。此舉讓動滋券的使用較為便利,但是仍和國內多數消費者的運動消費有差異,且隨著國內疫情又有升溫的趨勢,此波以鼓勵民眾走出戶外從事運動或親臨場館觀賽的動滋券,是否能達到過去發行400萬份動滋券,共創造出47億的交易金額的1/2,令人擔憂。
我國的運動消費支出項目類別大致可歸納為「參與性運動消費」、「觀賞性運動消費」、「運動彩券」、「運動裝備消費」、「電競消費」五類,而歷年消費結構支出皆以「運動產品」消費所占比例最大;願意增加運動消費支出的民眾,會優先增加運動消費支出的項目也是以「購買或維修服裝及用品」的比例最高,可見民眾的運動消費習慣向來以購買運動裝備、用品、器材等產品為主。
建議未來主管機關若仍考慮發放動滋劵,振興運動產業,應將民眾的使用意願納入首要考量,畢竟要有實質的消費才能讓產業復甦。若擔心獨厚特定產業,致使真正受疫情影響的產業無法振興,應該促進運動產業之間的異業聯盟,尤其可以鼓勵民眾運動消費金額最多的運動用品或器材製造、批發及零售業者和其他運動產業業者合作,共同推出動滋券優惠方案,促進運動消費。另鑑於國內外的調查皆顯示,線上訓練、線上運動會將已逐漸發展中,並將成為未來趨勢,目前運動產業內容及範圍是否有符合的運動產業類別,以利其發展。
(本文曾刊載於2022年3月31日刊載於《蘋果新聞網》「蘋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