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年伊始,政府宣稱拼經濟,然而朝野之財劃法覆議案爭議顯示大家都在拼政治。究竟拼政治與拼經濟間之相關程度及因果關係之密切程度為何,這是民眾與企業所關心者。設若政治爭議之解決能夠建立有利長期經濟發展之法規制度,則拼政治確實可帶來正面的經濟效果,以致吾人可判定拼政治與拼經濟確實具有正相關。反之,則拼政治不但不具生產性,反而具有破壞性,對於經濟成長不具正面效果。儘管拼政治可能具有不可預料之經濟後果,但對政治人物而言確實具有短期利益。
研究經濟政策之學者均瞭解所謂「競租」(rent-seeking)現象。它是指任何政策及法令規章之制定缺乏完善時,易造成腦筋動得快的人鑽營以尋求獲利機會。由於此種行為不具生產性,而是試圖由他人及社會撮取資源,以達到分配財富的目的。常為人引用的例子為貿易管制措施、外匯管制政策、股匯市干預措施等所造成的套利機會。
同樣的問題亦出現在租稅制度及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劃分制度。一般而言,不透明及人為操縱裁量的成分高的法制,愈容易出現鑽營利益現象。我國財政收支劃分法之爭議即是源於出現這種問題。由於缺乏公平合理之分配財政收入,不但造成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失衡,而且各地方政府間之分配不公平更加深政治人物彼此勾心鬥角,各憑本事向中央政府乞求資源。
由於目前財政制度確實不利長期經濟成長,存在缺乏生產性之不穩定因素,因此進一步進行財政改革為成功的經濟之必要條件。短期改革方向包括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分配比例及公式之法治化透明化、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之進一步明確劃分。中長期則應制定地方稅法通則,除容許地方政府調整地方稅率外,尚且允許地方政府針對所得稅、營業稅、證交稅等國稅附加徵收稅捐,但同時適度對應調降中央政府之國稅稅率。此時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可同時廢除,僅保留中央對地方之補助款,其中補助款分配比例公式化及法治化。
近來政府根據經發會決議事項推動的財政改革,主要目標在改善中央政府之財政赤字及提升政府效率。其中包括成立「政府改造委員會」及「行政院財政改革委員會」。前者旨在調整及改造政府體制,降低政府支出規模,後者目的在調整稅制結構以增加財政收入。然而攸關改善地方政府財政及提高地方財政自主之財政改革方案卻付之闕如。中央集權集錢現象持續存在,造成前述地方政府及中央民代尋求「競租」的誘因,使社會資源浪費。此外,中央政府集大權一身,亦誘使有能力者競相爭取行政首長職位,形成政治行業不斷膨脹發展之病態現象。此亦使資源扭曲而不利經濟發展。
政府應矯正上述資源扭曲及人力資本閒置或配置不當現象。最近許多經濟學者包括普林斯頓大學之Baumol教授、芝加哥大學之Murphy教授及史丹佛大學之Hall教授均明確主張政府應建立良好制度,避免有能力人才外流或誤置於無生產性之位置。是故政府拼經濟應考量全面性改革財政,使財政權鬆綁及下放,以提高地方財政自主權。避免激發朝野拼政治之誘因,以免阻礙長期經濟成長。
(本文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1.2.20中央日報第三版“不容中央集權集錢-嚴肅面對財劃法爭議之根本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