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2009年在路邊自找工作的墨西哥失業者。)
近日多起危及兒童生命安全的攜子自殺事件,讓社會大眾深表惋惜與惶恐,究竟是什麼樣的壓力,迫使這些父母必須走上這樣的絕路?我們的社會福利系統到底哪裏出了問題,竟讓這樣的悲劇一而再地發生……?
站在兒童福利工作者的立場,我們很肯定內政部兒童局及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針對這樣的事件,就其立場與業務作了即時的反應與呼籲,但不論是兒童人權的宣導,或是找學者專家研擬防範對策,實屬長遠之計且平時即須持續進行。對預防類似悲劇發生或解決這些個案面臨的問題似乎使不上力,因為根本的問題在於:這些失業的家長在政府現有福利措施個案篩選標準之下,是被忽略的一群。現有的低收入戶生活扶助、急難救助、兒童寄養或兒童生活補助等,均已架好既有的框框,將這些瀕臨危機的個案及家庭排除在外。當初在設定福利標準的時候,失業率等於二,福利指數等於五,這個福利措施篩選標準或許能解決當時失業所衍生出的問題,且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但現在經濟如此不景氣,失業率加倍,結構性失業因素強烈衝擊著整個社會與家庭,我們很遺憾只看到政府投注大量資金穩定股市,卻沒有對失業家庭提供實質、彈性的照顧措施。筆者以為應從以下兩點著手:
(一) 主動介入高危險群家庭的危機預工作,增強制度面的彈性因應機制:
殘補式的社會福利,雖然提供了維持人民最低生活水準所需的福利,但就預防的觀點而言,都是屬於二級、三級的預防,也就是事件發生後的補救措施。然而,孩子的生命是相當脆弱的,他們雖然復原力較強,在傷害發生時卻幾無抵抗能力;為此,兒童福利更應強調預防傷害的發生,掌握高危險群家庭的特徵,包括失業、親人死亡、離婚、分居、家有重症或精神疾病患者等家庭結構或功能發生異常變動者,都是兒童福利應予關注,及時提供這些家庭支持性或補充性的服務的對象。我們相當肯定兒童局透過鄰里系統及一一三通報專線,多管齊下,促使社區、鄰里、親朋好友彼此互相支持,共度難關,這的確是預防自殺與傷害的不二法門,但我們建議一項更具體的措施:應盡速以專案補助的方式,擺脫原有法令的層層限制關卡,解決失業家庭最迫切的經濟需求與托育照顧問題。
(二)結合民間資源,強化既有的福利服務輸送網絡:
符合低收入戶標準的家庭,已納入社會福利的安全網,是福利輸送可及的一群;但有很多失業家庭,是處於低收入戶邊緣而無法納入社會福利體系的。這些家庭可能還有資產,並不是明天就沒有飯吃,也不是永遠養不起孩子,但卻承受了工作無著、債務纏身或夫妻失和等多重打擊,而導致極大的心理創傷或自棄悲情,他們在政府的社福體系中,可能不會被列為緊急個案優先處理;再加上因失業所引發的福利需求逐漸擴大,基層社會工作員的人力又嚴重不足,在政府無暇、無力關注的情況下,這些家庭正如不定時炸彈,令兒福工作者忐忑不安,想要伸出援手卻力不從心。因此,我們建議,政府應結合民間的力量,擴大辦理家庭支持性服務、寄養、托育等措施,甚至可參考瑞典「認養家庭」服務模式。此模式適用於家庭面臨孩子離家安置、暴力或自殺傾向等危機,而其生態圈缺乏支援的家庭,社工員為其媒合一個願意扮演類似擴展式(親戚/祖父母)家庭角色的「認養家庭」志工,政府補助少許活動津貼,使這些本身功能完整的志工家庭,得以提供長期、持續性的家庭支持,包括協助家人解決問題、生活引導和喘息式托育的幫忙。目前美國各州運用此概念,已推出各種形式的預防性方案,成效卓著;為預防高危險群家庭走上絕路,「認養家庭」服務模式值得我們借鏡。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本文曾刊於90.02.23聯合報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