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文建會開始推動生活美學運動。至今已經4年,坦白的說,效果很不令人滿意。我身為參加推動工作者之一,感到很慚愧。追究其原因,「生活美學」的定義模糊,未能形成全民共識,因而使推動遭遇到一些無形的阻礙,乃推行不夠順利之故。
說起來令人遺憾,這幾年來「生活美學」這個名詞已經為社會接受,常常被民間引用,可知大家對此運動的反應是正面的。至今我還沒有聽到有反對的聲音,或負面的意見。這樣的,廣被接受的政府所鼓吹的運動,卻推行得不順利,實為始料所未及。一個名詞的定義居然有如此大的影響,只能怪我們經驗不足吧!
目前在推動的生活美學,是根據我所努力推廣的美感觀念而進行的。這當然也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自南藝校長任上退休之後,開始寫下多年來對國民美感所思考的片斷,於2004年由聯經出版「談美」一書。我覺得國家在快速進步中,可是在經濟上的提升並沒有增進國民的美感素養,使我們無法進升為一等的文明國家。我提出美感在國家
競爭力方面的重要性。
這樣的觀點很自然的把美感視為人類的共感,具有國際性與科學性,是與西方美學相貫通的。我原本沒有希望為政府接受,只希望引起讀者們的興趣,或教育界的注意。說白了,我只是盡自己的心意而已。我在文中與名揚四海的朱光潛的大文中某些觀點辯解,是希望有一天能被採納,可以對國民美育有所幫助。
我沒有想到這本書被文建會的某主委看到,而且認為有立即推動的必要。我半信半疑的配合他的作業,又為後來的繼任者聘為顧問,幫忙實務的進行。我以客人的身份插手,當然很難貫徹觀念的推動,一開始就面臨何謂生活美學的困惑。即使文建會同仁逐漸齊一步調了,這樣一個需要多方面參與的運動,前來協助的人們,對我們努力的目標不明瞭、不認同,效果還是大打折扣的。
我懊悔當時無條件的接受「生活美學」這個名稱。這名稱是那位文學家主委決定的,非常有吸引力,但也是文學界所喜歡採用。對於一般人來說,它是意義含糊而無所不包的。文學家思路廣闊而敏捷,有人把它定義為生活情趣,有人把它視為飲食男女,與我所談的美感,在意義上相去有些距離。相形之下,我對大眾的影響力十分有限,而我的全民美育的觀念又十分執著。我所努力促進的是國民的美感素養,是通過美感提升精神生活的品質,是感官的品味,也就是視聽對美的鑑賞能力。這是現代文明社會的公民所應有的基本素養,沒有很深奧的道理。稱為生活美學亦無不可,但並不涉及的高深的生活哲學。
可是社會大眾的看法很容易受兩方面的影響。一方面是文學家的想像力。在文人的心目中,美感是一種詩情畫意,是情趣與意境。抽象而很難說明。我從來沒有否認這種抽象的美感,它是中國詩文美感的基礎,可稱之為情思之美。但這是文人生活的一部分,對於一般大眾,很容易解釋為漫無原則的生活情趣,誤認「情」為美,把美感視為物質的品賞條件。
另方面的影響則來自享樂主義的信徒們。社會富裕之後,知識份子開始放浪形骸,至少在觀念上認為追求享樂是人類的權利。這種想法對於物質生活的講求大幅提高,因此美酒、美食、美姿容成為大家關注的美感。這種趨勢是很自然的,亦未可厚非,但誤把慾望的滿足為美易促進物欲的高漲。會把美感視為精神生活的高調,視為可有可無。
回頭想來,如果把生活美學運動稱之為國民美感素養運動是不是比較不易造成誤解?如果我們能把眼之所見,耳之所聞塑造為美的天地,心靈浴於其中,是多理想的境界?這一切要自國民美感的培育開始。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101.02.08人間福報第5版百年筆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