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布希訪問北京,與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舉行高峰會後,會談內容圍繞在反恐怖主義、反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人權與宗教自由,及台灣問題等四大議題。
從高峰會的聯合記者會中的「各自表述及答問」間,布江兩人為了營造和諧氣氛,雙方均不刻意公開歧見的嚴重性,不是輕描淡寫就是求同存異。因此「布江會」的形式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唯一較有共識的是「反恐議題」,這也是布希此行的重點,更是中共企圖利用的籌碼。
人權與宗教問題,一向是美「中」之間很難達成共識的問題,布希在聯合記者會中刻意迴避了記者的正面提問,反而藉機暗指中國人應可自由選擇他們的生活、禮拜、工作的方式,不僅涵蓋中共的拘捕地下教會,也包括法輪功的問題,美國政府深不以為然;然而江澤民卻仍堅持宗教自由以遵守法律規範為前提,可見雙方在人權與宗教議題上的意見仍有極大的分歧。
嗣候在北京清華大學的演講說中,布希闡釋美國的價值觀,強調個人、政治與宗教自由,以及法治的重要。
對於法輪功被迫害,布希雖未直接聲援,但他仍不忘在演說中的結尾大聲疾呼「今天無數中國人再度興起研習佛教、道教與當地宗教信仰的風氣,許多民眾皈依基督教、回教與其他宗教。無論這些信徒在何處禮拜,也無論他們以何種方式崇拜,都不會對公共秩序構成威脅;事實上,他們都是好公民。」因此,他祈禱所有對宗教的迫害都將告終止,中國人民都能自由自在的依個人意願舉行集會與崇敬禮拜活動。
宗教自由在基本權之譜系中被歸類在「內在精神自由之基本權」,在國際條約或宣言上有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以及與其內容相同之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公約第十八條都明確宣示。此外在日本憲法第十九條、捷克斯洛伐克憲法、德國基本法第四條第一項均有思想、良心自由與宗教自由不得侵犯之規定。
因此西方國家曾發生宗教的百年戰爭,人民飽受宗教信仰的苦難,相形之下,中華民族沒有宗教戰爭,這是光榮的一頁,奈何中共卻自毀長城,以褊狹面排他,對法輪功及其他的宗教予以壓抑?令人十分遺憾!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中央日報91.02.25第十一版全民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