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最近公布受僱員工實質薪資資料倒退16年,某些媒體拿GDP的分配面資料大作文章,提出「
經濟成長果實越來越多落入企業大股東口袋」的結論,指責分配不公平,社會不正義。但仔細分析相關資料可以發現,這個結論並非全然真實。
主計總處最新統計本年1至3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實質薪資平均為55872元,雖較2012及2013年增加,仍不及16年前的水準(1998年為56949元),今年前3個月薪資雖較1998年增加15.25%,但低於同期間消費者物價指數增幅17.47%,致實質薪資較1998年減少1.89%;另實質經常性薪資也有相同問題,其為36685元,雖較2013年增加,惟仍略低於15年前之水準(1999年為36688元)。本年1至3月經常性薪資雖較1999年增加16.68%,惟低於同期間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增幅16.69%,致實質經常性薪資較1999年略減0.01%。因此判定受僱員工實質薪資倒退16年,這樣的解讀,基本上是正確的。
但部分媒體為增加民粹渲染力,製造社會不公不義錯誤認知,搬出GDP分配面資料解讀:「近20年來,企業盈餘占GDP比重穩步攀升,
勞工薪資比重卻一路下滑,薪資長年凍漲甚至倒退,勞工收入與經濟成長明顯脫勾,經濟成長果實看得到卻吃不到。」甚至得到「經濟成長果實越來越多是落入企業大股東的口袋」的結論。另提出數據說我國受僱人員報酬占GDP比重,2011、2012年分別為45.58%,46.17%,對比南韓2009年比重達55.8%%,2012年超過60%。而且根據歐盟資料,2012年德國受僱人員報酬占GDP比重達57.5%,同年
美國受僱人員報酬占GDP比重58.2%。日本及英國更超過60%。
GDP分配面共分4大項目,分別為間接稅淨額、固定資本消耗、受僱人員報酬,營業盈餘。其中受僱人員報酬代表的就是勞工獲得的報酬總額,營業盈餘則包含租金、利息、股利及保留盈餘,背後受益者是所有股東。檢視我國的時間數列資料,受僱人員報酬占GDP比重1990年左右有近52% 外,2000年後大概都維持在46%。營業盈餘在2003年左右最高也只有35.6%,近年維持在33%。間接稅淨額1988年曾達 10%,近年大概為5.6%。其實變動最大的是固定資本消耗,1997年前不到10%,2012年已經高到15.3%。因此說企業盈餘占比逐步升高,受僱人員薪資比重卻一路下滑是錯誤的。
主要原因,在於近年來就業機會移轉至海外,國內就業人口減少。例如台商及其眷屬約有150萬人在大陸,現在又有不少年輕人選擇到海外就業,影響整體受僱人員的報酬。其因素有產業的外移,有
台灣的薪資偏低,海外薪水較高等等。而固定資本消耗的大幅增加,代表台灣高科技產業生產設備投資大,產品生命周期短,因此折舊攤提非常快,占比就很大。各國受僱人員報酬超過50%者,多是大國,國內就業人口本身就很大,海外就業人口比例較小,台灣情況相反,因而受僱人員報酬占GDP比偏低。
台灣要改善GDP分配面,要注意產業政策的引導,萬萬不可一味想在企業盈餘拔毛。企業盈餘占比沒有逐步升高,反而高科技投資大、折舊高、就業人口少,才是真正原因。如何使整體製造業產業轉型升級與創新能力扶持,及發展服務業,提高附加價值,讓薪資報酬提高,才是正途。
台灣製造業技術密集,卻只是代工角色,以大量投資創造蠅頭小利。高科技業毛利已從「七上八下」、「五五六六」落到「毛三到四」,最近已經「說一不二」。唯有再次轉型升級,創新產品,才能享受高的利潤,且把握產品生命周期的完整循環,延長機器設備折舊的年限,產業才有大幅加薪能力。
扶植服務業能有效創造工作機會、降低
失業率;提高服務業的附加價值,才能夠雨露均霑,讓全民薪資報酬提高。我國服務業已占GDP的69%,但創造就業比率卻僅有58%,相對於英美占GDP約79%,創造就業比例也大約為79%,顯見台灣服務業未來還有很大成長空間。
《
兩岸服貿協議》及自由經濟示範區,前者利用台灣服務業領先的優勢讓台灣的服務業走出去,善用大陸市場,後者透過法規的鬆綁來留錢跟留人。兩者是提升台灣服務業附加價值最快最好的策略。但前者現在卡關,後者在立院不斷被杯葛,這是非常可惜。立法院諸公、專家學者及社會意見領袖應該站出來,為台灣解惑,讓台灣社會走上正確的道路。
(本文刊載於2014年5月30日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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