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7月30日提出《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鬆綁戶籍限制,不但進一步落實去年11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也是繼今年3月16日《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的具體作為。我們已經可以看出,戶籍改革將是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最重要改革方案之一,亦是打一場經濟福祉城鄉重新解構共享的關鍵。
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其博士論文中便提及大幅進行戶籍制度改革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應當徹底消除由戶籍制度造成的城鄉勞動力市場的分割;時任福建省省長、浙江省委書記、上海市委書記時,亦對戶籍改革及促進城鎮化持續保持關切。因此在上任一連串改革動作中,城鎮化目標清晰,亦即達到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左右,並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並以改善戶籍制度做為具體達成城鎮化的重要手段。
這次戶籍政策主要在於實施差別化的落戶政策,依據城鎮化之規劃,引導各類型城市之人口分布及規模,並取消區分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的藍印戶口。此一政策顯示現今在城市工作一定期間的農民工,可以選擇正式入籍城市成為常住人口,並納入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務。
因此,透過鬆綁戶籍制度,首先可以正式解編城鄉勞動移動能力,初步破除城鄉人口移動的藩籬;第二,在確立農民工市民化的過程中,有效降低城鄉候鳥型流動人口持續增加所造成的社會成本,透過人力資源有效配置,進一步提升城市及鄉村勞動力之生產效能;第三,逐步正視農民工長期無法享有就業、醫療、教育、住房、社會保障等城鎮居民待遇問題,解決城市沈疴;第四,農民工市民化可以增加收入、促進消費,成為城鎮經濟成長的新動力,真正達成擴大居民消費擴大內需,解決長期投資和消費的比例失衡的問題。
落戶政策表面上解決農民工市民化的困境,落實城鎮化,然而背後卻是城鄉之間福利及人民福祉重新解構共享的角力戰,挑戰的是中國大陸現有社會主義體制下的福利政策及土地政策,亦是當前中國大陸調結構之問題根源。
長期以來,二元戶籍制度出生戶口登記即注定農民或是非農民的事實,使得人民福利迥然不同,在當前工業及服務業的社會,限制勞動移動大大桎梏了中國大陸的生產力,並因戶籍制度綑綁社會福利及農地而錯綜複雜。雖然目前跨出一大步放寬戶籍落戶制度,然而農民工與城鎮人口福利仍未達到一致共享,既使沒有藍印的圖騰,然而公共福利一日未能均等享受城鎮就業、養老、醫療衛生、住房保障以及子女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戶籍制度改革便仍有其未完成的艱困使命。
其次,落實社會福利落戶人口共享,取決於各地方政府財政能力及決心。雖然戶籍改革中提出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常住人口合法權益的主張,在未統一保障權益下,各地方政府提供給落戶人口的社會福利制度,將是左右此一政策的重要因素。長期而言,通常擁有昌旺的產業發展,地方政府始有健全財政、可實現落戶人口社會福利共享的能力,因此可以預期,若中央無政策支應中小城市公共福利資源,農民工仍會向大城市傾斜。換言之,若要中小城市落實戶籍制度及城鎮化,仍須由中央以財政支應始能達成。
最後,雖然在戶籍改革中隱略提及引導農業移轉人口有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然而對於進城落戶農民有償退出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仍僅提及在尊重農民意願前提下開展試點。有鑑於戶籍制度不僅綑綁城鄉之間人口移動,事實上亦妨礙農村土地的解編、新農民的進駐及務農生產效率,實應藉此機會同步調整農村土地之三權,將有助於實踐城鎮化之目標,真正達成城鄉福利共享的目標。
戶籍改革跨出城鄉福利共享的第一步,不但正視到農民工的困境,也著手挑戰當前中國大陸社會主義體制下調結構之問題根源。期盼戶籍改革能夠拋磚引玉,持續落實社會福利城鄉共享,農村土地解編共有的重大改革目標。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