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這幾年雖已將性別平等作為重要的政策內涵,並推出相關白皮書,惟由鼓勵民眾參與運動或是培訓運動選手等數據觀察,女性平均值遠低於男性,且亦低於整體平均值,該署對於促進運動參與之性別平等的作為,仍有改善空間。
國家政策研究基會教文體育組陳學聖召集人表示,在鼓勵民眾參與運動方面可以發現,2021到2023年13歲以上民眾的規律運動比例略增,由2021年的33.9%成長至2023年的35%,其中各年度男性規律運動比率皆逾35%,高於各年度平均值;至於女性規律運動比率雖然逾30%,但比率不僅低於男性,也皆低於整體平均值。
在培訓運動選手方面,陳學聖指出輔導地方政府設置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培訓選手人數由2021年41,348名成長到2023年46,227名,其中男性選手人數由26,053名增加到近28,935名,女性選手人數由近15,295名增加到17,292名,男女占比則維持6成2和3成8,明顯輔導的男性選手遠多於女性選手。
陳學聖再以推動企業聯賽選手性別統計為例,選手人數由2021年1,089名成長到2023年1,266名,其中男性選手人數由648名增加到近836名,女性選手人數卻減少,由441名縮減至430名,男女占比分別由6成、4成增減至6成6和3成4。再由2022年補助特定體育團體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培訓選手觀之,男女人數(占比)分別為876(5成1)、824(4成9),相去不遠,但仍然是男性多於女性。
陳學聖認為可以藉由修法來促進運動參與性別平等,例如:修訂「國民體育法」賦與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促進運動參與之性別平等之責,如此,不論是中央政府或是地方政府,或者是特定體育團體、民間企業等皆應應依有關法令規定,配合國家體育政策,切實推動體育活動,並促進運動參與之性別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