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計畫」占了運動發展基金預算最高比例(約33%至48%之間),每年編列經費為23億元至33億元之間,但是整體用於運動選手照顧輔導經費,僅占基金預算2%左右,嚴重不足。
運動發展基金之用途之一為:發掘、培訓及照顧體育運動人才支出,惟若以運動發展基金的預算編列觀之,多數預算係用於前端--選手的發發掘、培訓,用於後端--選手的照顧輔導則較為有限。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體育組陳學聖召集人表示,以近五年(109年至113年)的運動發展基金而言,基金用途占比最多的「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計畫」,每年編列經費為23億元至33億元之間,其中用於運動教練及選手生涯照顧輔導經費為5800萬元至6200萬元之間;若加計補貼、獎勵、慰問、經護與救濟,優秀退役生活照護經費,每年編列119萬元至250萬元之間,運動選手照顧輔導相關經費僅占該計畫經費2%左右,且不到基金預算的1%。
陳學聖指出,執政黨為了兌現
蔡英文大選時照顧選手的支票,雖然自109年開始,由運動發展基金編列補助國訓中心辦理聘任奧亞運績優退役選手為教練計畫經費,每年編列6800萬元至8500萬元之間,惟即使加計此計畫,整體運動選手照顧輔導相關經費僅占基金預算2%左右。再者,該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各年度皆未達五成,且近五成錄取選手申請保留資格和留職停薪,不僅無法及時提供各級學校、基層訓練站所需之運動教練,亦可能占去其他有意轉任教練的退役選手名額,未能充分發揮計畫效能。
陳學聖呼籲政府應該充實運動選手照顧輔導相關經費,並且確實執行相關措施,同時檢討現行的措施是否符合選手所需,讓選手上場比賽時無後顧之憂,且退役後可以實際發揮所長,達成運動發展基金照顧運動人才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