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國近年財政狀況不佳,赤字連連,債台高築,故民國九十年召開的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經發會),特將其列為主要改革議題之一。隨後並根據經發會決議,成立為期一年餘的財政改革委員會( 財委會),針對財政收入與支出二方面的問題,從事深入的研究與探討,最後更彙總成一份完整的「財政改革方案」,經行政院會通過,正式付諸實施。該方案分依短、中、長期規畫,訂定的目標為五至十年內達成財政收支平衡,亦即最遲至民國一百年,政府財政應不再有赤字發生。林全部長上任後,即宣示此方案推動改革,其間雖亦曾出現例如土增稅減半以及最低稅負制等非方案內的項目,但大體上言,稅改的進行還是以其為圭臬,包括取消軍教免稅以及減縮促產條例免稅範圍等,皆是依其建議所為。呂部長若欲快速上手,掌握狀況,自應熟悉整套財政改革方案的精神與內涵。
其次,最低稅負制的成功實施,林全部長的堅持固然是重要原因,但輿論的推動與民眾的呼應更是真正的關鍵所在。沒有人喜歡繳稅,但若無法避免,則大家都會希望最起碼要繳得公平,亦即所得愈高,繳得愈多,且該繳稅的人,真的都能被課到應繳的稅。最低稅負制的理念即是基於此一簡單的邏輯而產生,它契合了民眾對稅制公平的期待,進而快速凝聚成社會共識,最後成為一股可用的改革民氣。在此之前,政府只知一味的利用減免稅作為達成特定政策目的的工具,不敢輕易為其正當的經費需求或制度改革的合理性而提出加稅主張。最低稅負制的成功經驗,告訴我們,加稅並不可怕,民眾亦不必然會無理性的反對加稅,重要的是政府有無能力提出說服民眾的充分理由,以及保證加稅對社會整體效益的具體好處。未來的稅改仍然會遭遇到加稅的挑戰,呂部長若欲減少失敗機率,延續改革力道,自應仔細了解與思考過去每一項稅改的成敗經驗與教訓,以作為借鏡。
其三,林部長留下來的「未竟之志」,包括取消軍教免稅案三讀以及促產條例重複獎勵「二擇一」案的懸而未決等,在在都須要新部長繼續努力。前者,由於立院主張相關配套措施未實施前,軍教課稅暫不恢復,故呂部長除了須與立委繼續溝通外,更應透過行政院要求教育部盡速配合提出「教育經費編列管理法」的修正案,一併送給立院審查。至於後者,由於經濟部對於重複獎勵的認定及其合理性仍有不同看法,這點也須要二位新上任的部長再充分協調。立院下個會期一開始,呂部長馬上就要面臨這二項稅改問題,其中涉及的不只是行政與立法二院間的互動與折衝,更關係於財經二部間的步調與協商。
最後,展望今年的稅改重點,包括營業稅率的調高一至二個百分點;將貨物稅轉型為特種銷售稅;以及遺產贈與稅率的調降等。呂部長在推動這些改革時,一方面要顧及營業稅率調高對物價與稅負分配造成的不利影響,另一方面則須要謹慎考量遺贈稅的特殊性質及其調降的恰當時機。就我國現行稅制言,除非保險商品課稅的公平性能夠提升以及資本利得課稅的問題能夠改善,否則遽然對遺贈稅作大幅調降,勢必引起社會民眾的不諒解。要言之,呂部長在面對稅改抉擇時,應該是以財政穩健為經濟的長期發展奠定基礎,而非是只圖以租稅優惠的給予為經濟景氣作短暫的紓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