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學的觀點來看,社會階層化是一種自然的現象,任何一個開放的社會,因組成因素的不同,在族群、地域、財富、所得、信仰、身心障礙或教育上,常形成少數的社會不利因素,讓一些人淪於社會之低層或平均水準之下,為了社會的秩序與發展,這些人亟需社會大眾的特殊照顧與關懷。
就以台灣近幾年經濟不景氣為例,受到國際經濟低迷大環境的影響,物價上漲,失業率遽增,人民生活陷於困難,最高與最低所得者差距加大,許多人掉落於最低工資邊緣,這些經濟不利狀況,產生經濟弱勢族群的人口增多,政府若不立即採取抗貧、救貧的有效方案與對策,社會的撓擾不安或動亂,就會像一顆不定時的炸彈。
又如台灣土地面積狹小,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的地方住著二千三百萬人,不知從那年那時開始,南北二個地域產生「重北輕南」之譏,近來愈演愈烈,似有一國兩制之差,到底誰是弱勢,在文化上又有何差距?如何才能彌縫這些落差,形成和諧繁榮的整體社會。
社會上自有許多身心障礙的民眾,有些是先天的,有些是後天的,無論如何他們身心異於常人,造成極大的不便。這些身心障礙的弱勢者,他們亟需政府或社會給予關懷與尊重,給予空間與機會,讓他們贏得成就與尊嚴,這種人性的、人道的、人權的措施,絕不能落後於他國之後。
總之,弱勢的社會不利因素在任何時代、任何社會都是自然現象,但弱勢亟需政府與社會的關心與協助,弱勢才不是弱者,弱勢者更應獲得機會,贏得成就與尊嚴。
(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