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目前有關兒童課後服務的管理單位,由國小辦理的兒童課後照顧班係由教育部及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輔導管理;民間辦理的兒童托育中心(俗稱安親班)則由內政部及地方政府社會局(處)輔導管理,而為因應未來相關修法通過後,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將統一由教育部管理。基此,教育主管機關於本月初在一場全國教育會議中提出「兒童課後照顧班(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雖然草案尚在研擬階段,但是部分內容卻已受到民眾質疑,令人憂心新規範是否能使家長安心。
首先,目前全國專辦的兒童托育中心有836家,服務約3萬5千名的學生,國小兒童課後照顧班迄99學年下學期總校數有1583校、總學生數15萬,兩者合計約有2419所兒童課後照顧(中心),服務約18萬5千名的學生,然全國小學生總人數為151萬9456人,換言之,全國接受登記立案課後輔導機構服務的學生比例只有12.3%,是否意謂著多數的學生是在不合法的安親班接受課後輔導。但是草案卻規定,有三種小規模的安親班不需要立案,讓人質疑有使業者得以循法律漏洞開設非法安親班之虞。再者,草案規定學童於課後照顧班上課,每周不超過五天、每天不超過晚上8點,未考量工時較長父母的需求。此外,草案規定弱勢學童享有5%的保障名額,是否能照顧到全台不只5%的弱勢學童。而安親班暴力、體罰、性騷擾事件時有所聞,如何有效審核及控管機構及其人員,俾免不當教養事件重演,主管機關亦需納入立法考量。
質言之,政府將課後輔導機關統一交由教育主管機關統籌負責,俾統一事權、有效管理的方向值得肯定,但是在執行細節方面,允宜廣納各方意見、周全考慮,俾新規範能有效管理課後輔導機構,讓家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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