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社會中,教師地位崇高,也受到家長、學生的尊重,「一日為師,終生為父」,師生間的關係是何等的的親密;然而經過多年的教改之後,教師的地位不僅大不如前,在教育專業上經常受到各種干擾,就是管教學生,也常受到學生、家長的誣告、辱罵,甚至於暴力相向。最近連續發生兩件教師被學生謾罵、施暴的案例,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老師落淚將學生告到法院,真是情何以堪?為什麼一向平靜、溫馨的校園充滿了暴力?為什麼珍貴的師生情惡化到這種地步?
日前,台北縣某國小的學生犯錯被老師處罰,心生不滿,把罵老師的話語寫在紙上,結果老師到法院控告學生誹謗。而最近一次的案情則更為嚴重,彰化縣某國中兩名學生在廁所與女同學親熱,致其他女同學無法入廁,適張姓老師經過出面處理,兩位學生不聽勸誨,甚至多次辱罵、毆傷張老師;事發後,兩位同學不知悔改,家長還動用民代到校關說,為了全校師生的安全,張老師決定不再姑息,向警方提出告訴,「如果不是忍無可忍,做老師的,怎會不肯原諒學生?」張老師撫傷落淚的說。
張老師的一段話說出了多少的辛酸與無奈,老師對學生本應規過勸善,諄諄善誘,但為什麼如今卻落得對薄公堂的下場呢?近年來,社會中充滿了暴戾之氣,每天,報章雜誌、電視廣播上都有謾罵、打架的新聞,就是網際網路也是色情、暴力充斥,尤其是議會殿堂,立委、民意代表對罵、打架的事件不斷,經過媒體的宣染,在有樣學樣的情況下,許多年輕學子也漸漸染上暴力惡習。
家長管教的態度是另一個使事態惡化的重要原因,現今家庭中子女數目日漸減少,家長又忙於事業,無暇關心子女,大多採取放任的管教,溺愛有加,不知不覺中養成許多的「小暴君」,「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若在學校發生任何事件,如果家長代為求情無效,則透過家長會、民意代表或權威人士施壓、關說,總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更養成了學生「事情都可以擺平」的想法,在學校中言行更肆無忌憚。
學校處理學生暴力事件的態度更是事件癥結之所在,基於教育與學生前途的考量,對於暴力事件大都法外施恩;再加上學校的抗壓性不足,只要相關人士懇託、關說、施壓,學校就心軟,就不依校規處理;而更要不得的是顧慮校譽的鄉愿心理,認為類似的案件將敗壞校譽,只要能息事寧人,消息不走漏,就草草了事,讓學校成為姑息養奸的場所。
教育行政機關也不能自外於事件之外,國民教育屬義務教育階段,不能留級、退學、開除,但頒布的中小學學生輔導辦法並無法有效解決學生管教的問題,尤其是學生日漸難以管教後,教育行政主管機關除了三申五令的禁止體罰之外,又何曾提出更有效的學生管教、輔導辦法?就是提供老師進修輔導技能的在職進修機會也是少得可憐,最近雖提出「教、訓、輔三合一整合方案」,但至今仍未見實際成效,怪不得青少年問題日趨嚴重。
過去校園是溫馨的,師生關係是親密的,如今的校園,溫馨的氣氛已不復存在,上次大學法修訂的過程中,有許多學生主張學校是為學生的學習而設,教師是為教導學生而聘,學生才是學校的主體,這種想法擴充所及,教師要像過去諄諄善誘學生已日漸困難,但學生在學習階段,必需養成循規蹈矩的習慣,將來進入社會之後才會是好國民、好公民,為此,重建校園秩序、重建溫馨校園是刻不容緩的當務之急。
學校應將學生的言行舉止重新分級規範,全校共同遵守的規範訂於校規之中,學生如果違犯,就應依規處罰;而各班自認為重要的規範,則可訂於班規之中,由全班共同遵守。至於在班規、校規之外,如有觸犯法律的事件則應依法處理,學生沒有自外於法律的特權,學校也不必顧慮校譽而加以掩飾,如此才能讓學生有警惕之心,同時也是最佳的法治教育,而校園的新秩序才能建立。
重建溫馨校園是解決師生衝突的治本良方,教育部應重新訂定有效的學生管教、輔導辦法,並且提供教師相關的研習機會,另外家長也應了解老師對學生的一片愛心,心存感激,共同配合。而老師也要熱愛教育、貢獻教育,以愛對待學生,教人不厭、誨人不倦,讓校園再度成為溫馨的學習場所。
國中學生毆傷老師案經過學生及家長一再的懇求,張老師態度開始軟化,為了孩子未來的前途,願意給他們改過的機會。控告學生是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所做的決定,而在改過的前提下原諒學生也是師生愛的最佳表現,但為防範類似案件的再度發生,我們要呼籲公眾人物不要再介入校園的事件,媒體也不要再忽視社會教育的責任,而重建溫馨及有秩序的校園更是刻不容緩,因為唯有溫馨及有秩序的校園才是最佳的學習場所。
(本文刊登於91.1.20中央日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