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自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於二○○五年四月率團赴大陸進行「和平之旅」,與大陸領導人胡錦濤達成「連胡五項願景」 後,截至二○○七年八月底,國共兩黨一共舉辦三次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三次台商權益保障工作會談,還有產業、婦女、青年等各層面的交流活動,雙方達成多項共同意見 ,其中就兩岸經貿合作未來願景方面,雙方提出建立「兩岸共同市場」的長期目標。
兩個經濟體間要建立共同市場(Common Market)需要從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到關稅同盟(Custom Union),循序漸進,才能建立共同市場,所需協商之事務經緯萬端,且每一步驟細節內容都需要雙方付出時間及耐心,坐下來慢慢協商。因此,最好選擇兩岸之間有深厚淵源且關係密切的地區作為「試點」,比較容易水到渠成,而「台灣海峽西岸經濟區」(以下簡稱「海西區」)就具備這個特點。
本文先從兩岸建立共同市場的必要性談起,繼而分析「海西區」作為兩岸共同市場「試點」的卓越條件及回顧台灣與「海西區」的經濟往來狀況。至於如何加強台灣與「海西區」的各項往來,本文擬以大陸與港、澳的合作模式作為依據,提出建立台灣與「海西區」成為兩岸共同市場「試點」的前瞻建議。
貳、兩岸建立共同市場的必要性
一、經濟全球化的大趨勢
當前全球化(Globalization)、區域經濟整合(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及知識經濟(Knowledge Economy)時代已經來臨。全球化使國家間產品、資本與人員流動障礙逐漸降低。區域經濟整合則是國與國在自願的前提下,基於自身經濟發展之需要,以合作方式來達成經貿互利目標,歐盟(European Union, EU)、北美自由貿易區(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東協(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都是在這樣的理念下成立。而知識經濟社會來臨後,掌握知識與資訊的人,競爭力大增,無法跟上時代腳步只有被國際社會淘汰。
因應上述世界經濟發展的大趨勢,個別國家的經濟發展、個體企業的經營策略、甚至個人的生涯規劃都要隨時調整,以因應競爭愈來愈激烈的國際經濟社會。
在全球經營大環境改變下,政府應該站在輔導的立場,一方面協助企業朝「知識型」及「高附加價值型」的生產活動轉型,並以客戶為導向,全方位滿足客戶需求。另一方面,在面對巴西、俄羅斯、印度、中國,所謂的「金磚四國」 ,加入世界的生產行列後,政府也應協助企業依「比較利益」的原則,佈局全球,善用這些國家所釋放出來的生產要素。
在這樣的世界經濟大趨勢下,再加上兩岸地緣相近、血脈相連、文化同源、經貿關係密切,兩岸理應建立和平、和諧的關係,增進彼此的交流合作,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經營大環境,讓企業能善用兩岸各自的利基(niche),進軍全球市場。
二、加強兩岸經貿合作的原因
自一九八七年蔣經國先生開放人民赴大陸探親以來,迄今已是第二十個年頭,兩岸在人民、經貿、文化等各層面往來密切,未來有以下理由加強彼此的經貿合作關係:
1.彼此經濟發展的需要
自一九九二年「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通過後,政府正式開放企業赴大陸投資,目前大陸已經是台商的主要生產基地,並且帶動兩岸貿易往來,二○○六年大陸已是為台灣的第一大貿易夥伴、第一大出口夥伴及第二大進口夥伴。因此,兩岸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合作,讓台灣的技術、資金與國際行銷經驗與大陸廣大的土地、充沛的勞動力與豐富的自然資源結合自一起,增強彼此的國際競爭力。
2.避免經濟被邊緣化
全球經濟情勢發展至今相當明顯,那就是區域整合的自由貿易組織紛紛成立,對於未能加入的國家或地區而言,將會有許多負面影響。例如,第一,區內國家彼此貨物關稅降低,甚至降至零,彼此間貿易會增加;而位於區外的國家,所生產的相同產品,由於要附加關稅,價格會相對較高,競爭力降低,會被排擠出局。其次,區內國家的生產資源可以免稅相互流通,此舉會大幅降低區內廠商的生產成本,增強其國際競爭力;而對於區外企業而言,生產資源價格會相對較高,如果區外企業沒有掌握到關鍵技術或其他方面的競爭優勢,國際競爭力將會被區內國家比下去。第三,由於自由貿易區組成後,區內市場擴大,將有產業分工及擴大規模效應,有利於區內企業擴大生產規模並邁向國際。第四,成立自由貿易區後會擴大吸引外資在區內投資,以獲得區內相對廉價的生產資源並爭奪區內擴大的消費市場。
目前在亞洲區域經濟組織有「東協加一」、「東協加三」,而與台灣外銷產品有競爭關係的韓國也與美國、智利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中國大陸則與香港、澳門簽署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CEPA),台灣若是均被排除在這些區域經濟組織之外,恐怕經濟會被邊緣化。因此,台灣有必要透過與大陸的經貿合作關係,藉以融入這些區域經濟合作組織之中。
3.履行加入WTO承諾
台灣於二○○二年一月一日以「台、澎、金、馬關稅領域」名稱,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第一四四個會員,而加入WTO最主要目的有三:首先,使台灣經貿制度更加融入世界經貿制度而更為國際化與自由化;其次,藉由WTO這個平台解決經貿爭端,維護經貿權益;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可以藉由WTO進軍國際市場,開拓經貿領域。然大陸於二○○一年底成為WTO會員,台灣若是單獨採取敵視、圍堵、及自我隔絕大陸市場的封閉立場,有違WTO的宗旨,也會對台灣的國際經濟形象產生傷害。
三、建立兩岸共同市場
基於以上理由,兩岸理應基於各自經濟發展需要,出於自願而成立經濟合作組織。然而,究竟兩岸要以什麼形式的組織進行經貿合作?依據過去國際經濟社會實例,兩個或多個經濟體,依照經濟整合之程度,可分為下列模式:
1.自由貿易協定:締約國間互相降低關稅或非關稅貿易障礙。
2.關稅同盟:各締約國對外採取一致的關稅政策及貿易措施。
3.共同市場:區域內各生產要素自由流通。
4.經濟同盟(Economic Union):經濟整合之最高境界,統一各締約國的經濟、財政及貨幣政策,締約國對外成為單一經濟區域。
國際間區域經濟整合的實例給了兩岸很好的啟示,而目前兩岸均為WTO的會員,可以在WTO的規範下,依據有助於雙方產業結構的調整、互惠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先難後易、逐步推進,以自由貿易區為起點,從互相降低關稅或非關稅貿易障礙做起;進一步邁向「關稅同盟」,對外採取一致的關稅政策及貿易措施;最後邁向「共同市場」,使兩岸各生產要素自由流通。
等到兩岸共同市場建立後,兩岸甚至可以走向更高形式之經濟整合。而在建立兩岸共同市場的過程中,岸的政治爭議及軍事對峙無形中就自然而然化解,這有助於兩岸人民的相互瞭解、兩岸經濟的良性互動及兩岸關係的和諧穩定,是一個雙贏的境界。
至於具體做法,必定要經過以下的步驟:
1.恢復兩岸制度性的協商管道,如過去的海基及海協會,可以擔任兩岸政府間協商的角色。
2.兩岸當局贊助支持,定期舉辦產官學界研討會,研討兩岸共同市場成立的相關問題以及雙方要達成的共識。
3.兩岸官方或半官方組織成立聯絡工作小組,協商兩岸互相降低關稅或非關稅貿易障礙,也就是在實質上建立自由貿易區。而降低兩岸間非關稅的貿易障礙的項目繁多,如兩岸開放海空運直航及簽署投資及租稅保障協定等,均要在這個階段一一處理。
4.兩岸自由貿易區成立後,再進一步協商兩岸關稅同盟及兩岸共同市場的建立。
建立兩岸共同市場是長期目標,絕非一蹴可幾,目前兩岸連官方或半官方的協商管道都尚未恢復,遑論洽談兩岸具體的合作事宜。另外,縱使兩岸有密切合作條件,就全球化趨勢及雙方各自經濟發展的需要來看,也理應走上互惠互利的合作道路,但這也並不能保證兩岸關係就能正常運作。
當前兩岸關係由於「台獨意識型態」,使民進黨政府對大陸採取「政治對抗」、「軍事競賽」、「經貿鎖國」、「文化斷絕」的路線,導致兩岸瀕於危險邊緣,連帶也影醒兩岸經貿關係的良性互動。
有鑑於此,二○○五年四月,中國國民黨連戰主席對大陸進行「和平之旅」,與大陸領導人胡錦濤達成「五大願景」,其最大的作用,就是在政治面,建立雙方共識,擱置爭議,恢復制度性協商,建立兩岸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以消除「台獨意識型態對兩岸關係所造成的紛紛擾擾。
在經濟面,「連胡五大願景」則是提出建立「兩岸共同市場」的長期目標,藉以加強兩岸的經貿合作關係。未來兩岸當局除應恢復制度性的溝通管道,協商逐步建立外,最好從兩岸間有深厚淵源且關係密切的地區作為「試點」,比較容易水到渠成。而「海西區」就具備作為兩岸共同市場「試點」的優越條件。
參、「海西區」作為試點的優越條件及雙方往來狀況
一、海西區作為兩岸共同市場「試點」的優越條件
「海西區」在地域上是指北起浙江溫州、南至廣東汕頭的台灣海峽西部海域和陸地,福建省則地處這一區域的中心 。福建與台灣具備以下優越的合作條件:
1.地緣最近:福建與台灣僅隔台灣海峽,地緣最接近。
2.血緣相同:大多數台灣人民祖先是來自福建,血緣最接近。
3.語言相通:閩南地區講的方言「閩南語」即為台灣所講的台灣話。
4.環境相似:福建當地的氣候、環境與台灣相近。
5.文化同源:福建與台灣的文化、信仰(媽祖)同源。
6.交通便利:目前金門與廈門、馬祖與馬尾)已進行小三通。
除以上條件外,福建是兩岸交流,探親、貿易投資最早的地區,再加上大陸在「十一五計畫」中提到「支持海峽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在這些有利的條件下,「海西區」若能成為兩岸共同市場的「試點」,台閩先行,應該可以事半功倍。
二、閩台各項往來狀況
然而,雖然台閩間有卓越的條件可以發展各項交流往來,但由當前台閩間各項往來資料 來看,台閩關係並不如預期的密切,由以下數字可知:
1.貿易往來方面:
截至二○○六年底,台閩貿易總額為458.09億美元,其中台灣出口至福建為397.17億美元,台灣自福建進口60.92億美元,台灣是福建的第四大貿易伙伴,第一大進口市場,第七大進口市場。
二○○七年上半年,台閩貿易總額為28.7億美元,佔台灣與大陸同期貿易總額552.8億美元的1.81%,比例並不高。而台閩貿易總額比去年同期成長6.4%,也低於兩岸貿易總額同期10.1%的成長率 。同期台灣出口至福建為23.6億美元,佔台灣對大陸總出口442.7億美元的5.3%,台灣出口至福建比去年同期成長4.6%,低於台灣對大陸總出口9.0%的成長率;而台灣從福建進口5.1億美元,佔台灣自大陸總進口110.1億美元的4.6%,兩者去年同期成長率均為15.1% 。
其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二○○七年上半年閩台貿易中,台灣水果進口福建大幅成長,為90.5萬美元,成長1.7倍 ,顯見大陸方面有具體落實二○○六年十月「兩岸農業論壇」所達成的共同建議。
2.投資往來方面:
根據台灣的統計,截至二○○七年五月止,台灣對福建地區投資項目為5,144件,累計金額為45.54億美元,佔同期台灣對大陸總投資金額580.01億美元的7.85%,次於江蘇省的31.47%、廣東省的26.43%及上海市的14.58%,為第四位。在投資件數方面則低於廣東省的11,747件及江蘇省的5,458件,為第三位 。
而根據大陸統計,台灣為福建吸收境外資金的第二來源地,截至二○○六年底,福建累計批准台資項目8,930個,實際到為資金117.13億美元。
在台灣對福建農業投資方面,截至二○○六年底止,福建一共批准台資項目1,919個,實際到為資金為13.6億美元,農業實際利用台資居各省市區首位 ,顯見兩岸農業合作在福建有具體落實。
3.小三通往來方面:
自二○○一年台灣開放人民經由金門及馬祖小三通往來兩岸後,截至二○○七年五月止,一共有1,123,898人次利用小三通 ,但這與台灣一年赴大陸超過四百萬人次相較,利用小三通往來兩岸的人次是少了些。
在航運方面,截至二○○七年五月,我方船舶共有7,611航次,而大陸共有8,440航次 往來兩岸。
4.其他往來方面:
二○○六年,福建共接待台灣旅客73.96萬人次,較去年同期增長25.5%,佔同期台灣赴大陸旅客441萬人次的16.8%。截至二○○七年上半年,到湄州島朝拜媽祖的台胞累計達150多萬人次。
三、台閩交流狀況分析
台閩間在旅遊及文化方面往來較為熱絡,但其他,如貿易及投資往來卻不如預期,究其原因如下:
1.交通問題:台閩雖然在實際距離上最近,但在交通距離上卻由於兩岸無法直航,台閩在空運方面仍要透過港澳,實際交通距離較台灣與廣東距離為遠。
2.小三通問題:由於民進黨政府只允許金馬民眾及其親屬與大陸台商可以使用小三通,廣大的台灣民眾卻被摒除在外,導致小三通的成效到限制。
3.福建開放問題:早期兩岸關係較為緊張,福建被歸為前線,所以開放較廣東及上海地區為遲,所以台閩經貿交流不如台粵及台滬。
目前大陸已在「十一五計畫」中,提出建設「海西區」的計畫,將福建由原先戰爭的前線,轉變為經貿交流的前線,若是再配合兩岸直航及小三通的全面開放,台閩間的經貿關係必定會突飛猛進。
肆、台灣與海西區經貿合作模式
近年來兩岸經貿關係密切,福建原本就具備優勢條件,理應與台灣加強經貿合作。至於如何加強台灣與「海西區」的經貿合作關係,可以參考大陸與港、澳簽署CEPA與「九加二」 的具體內容。
二○○四年月一日一日,大陸與港、澳簽署CEPA生效,使大陸與港、澳間關稅及非關稅貿易障礙大幅降低,並促進兩地服務業貿易與投資。除CEPA之外,大陸並於二○○四年六月推出「九加二」,即利用泛珠江三角洲的九個省分,加強與港、澳地區的經貿合作關係。這些具體實施內容可以應用在台閩間的經貿合作關係上。
一、CEPA的作用
首先,CEPA生效後,大陸與港、澳的貿易可減免關稅至零,增加許多國家的企業赴港、澳投資設立公司的誘因,以增進其與大陸間的貿易關係。
其次,依CEPA規範,大陸與港、澳通過協商,可進一步推動雙方服務貿易的自由化。許多外國的服務業為了比其他WTO會員國的服務業更早進軍中國大陸市場,紛紛至港、澳設立據點,作為進軍大陸的跳版。
第三、CEPA允許大陸與港、澳進一步加強在銀行、證券和保險領域的合作,有助於港、澳金融業赴大陸搶佔市場。而其他國家的金融業為了搶搭這班列車,不是與香港金融業合作就是蒐購香港的金融業,有助於香港金融業的發展,例如台灣富邦金控赴香港收購港基銀行就是一例。
第四,為進一步促進香港旅遊業的發展,CEPA允許廣東省境內的居民個人赴港、澳旅遊,此項開放措施提供港、澳為數甚多的觀光客源,對於振興港、澳的旅遊業由極大的幫助。
第五,CEPA允許中國大陸與港、澳的專業人員資格相互承認,此後,港、澳專業人員可至大陸執業,而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專業人員則被摒除在外,未來其他外商在中國大陸經商需要專業服務時不是找當地就是找港、澳的專業人員服務。
最後,中國大陸與港、澳雙方通過提高透明度、標準一致化和加強信息交流等措施與合作,推動貿易投資便利化。加強合作的領域包括:貿易投資促進、通關便利化、商品檢驗檢疫、食品安全、質量標準、電子商務、法律法規透明度、中小企業合作、中醫藥產業合作。這些合作措施無疑將帶給港、澳經濟發展相當大的利多。
二、CEPA提供兩岸合作的參考
由大陸與港、澳簽署CEPA的五項原則來看:
1.遵循「一國兩制」的方針。
2.符合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則。
3.順應雙方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需要,促進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4.實現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繁榮
5.先易後難,逐步推進。
而由大陸與港、澳簽署CEPA的三項目標來看:
1.逐步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上所有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
2.逐步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上所有歧視性措施
3.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這三項目標相信兩岸當局均能接受。
而由大陸與港、澳簽署的CEPA原則與目標來看,除了五個原則之一的遵循「一國兩制」方針外,其餘兩岸當局都應該可以接受,只要將「一國兩制」方針拿掉,以「連胡五大願景」中的第一項:「促進盡速恢復兩岸談判,共謀兩岸人民福祉。促進兩岸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盡速恢復平等協商,就雙方共同關心和各自關心的問題進行討論,推進兩岸關係良性健康發展。」來代替,兩岸就可以依據CEPA的實質內容簽署經貿合作協議,務實進行經貿合作。
伍、台灣與「海西區」的前瞻發展
至於台灣與「海西區」間的前瞻發展方面,兩岸可以從「農業經濟特區」、「產業經濟特區」、「文化產業特區」及「金融產業特區」等各方面做起。
一、建立海西農業特區:
大陸目前農業發展面臨「三農問題」 相當嚴重,而在這方面,台灣擁有豐富的發展經驗,但大陸整體的農業問題不是引進少數幾個農民成立「台灣農民創業園」就能解決,它涉及整個配套的制度,包括農業生產技術、農產運銷、批發市場、農業推廣、農民教育、農業信用等、大陸可仿在深圳建立「經濟特區」的經驗,在福建開闢「農業經濟特區」,由台灣的農會組織帶領一群有經驗台灣農民及相關配合組織負責投資與經營發展,並在成功之後,將經驗推廣到大陸各地。
除此之外,台灣可以透過福建作為加強與大陸農業合作的平台,具體作為如:
1.台灣農產品登陸,可以廈門及福州為快速通關口岸。
2.加強兩岸農業人員、技術及種原交流。
3.台灣協助大陸建立農業、農村及農民組織,並加強農業推廣及農民教育等。
4.台灣協助大陸建立農業法制、品牌、知識產權、專利保護等制度。
5.加強兩岸漁業合作,對於保育、護魚、養殖技術及漁工輸出等加強合作。
二、建立海西產業經濟特區
當前兩岸製造業的合作模式是台灣出口機械設備及零組件至大陸,而大陸經過加工組裝再銷往日本、歐美等主要消費市場,這樣的「產業供應鍊」若能進一步強化,如建立兩岸「產業經濟特區」當有助於兩岸產業的合作並提升雙方的國際競爭力。
在「產業經濟特區」內,大陸當局應進一步提供各項優惠措施,如降低關稅或甚至零關稅、以及提供研發及出口的各項優惠措施。兩岸在「產業經濟特區」內並可共同推動產業標準,加強研發,以大陸基礎科技加上台灣應用科技及商品化能力,必能將「產業經濟特區」發展為研發及製造基地,將福建發展全世界的電子、機械、化工等產業的重鎮。
三、建立文化產業特區
大陸明年底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將屆滿五年,許多服務業就要對外開放,而港、澳已在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下,先進入大陸市場,取得先機,這對台灣的服務業在大陸的發展而言甚為不利。大陸福建若能先對台灣開放,必能強化兩岸經濟合作,可有突出效果。至於在文教交流與融合方面,具體作法有:
1.補助福建地區大學與台灣地區大學辦理學術交流及師生交流
2.兩岸加強學術合作、定期舉辦學術交流研討會等。
3.兩岸合作,共同進行閩南語、史之研究及宗教、媽祖信仰交流等各方面的研究。
其他具體建設項目如:
1.連接金廈海底電纜,成為兩岸通話門戶。
2.開放廈門為金門備用機場,金門機場在濃霧關場時可借用。
3.福建與金、馬接近,應鼓勵民眾多前往旅遊交流。
四、建立金融特區:
在政策面,大陸對外資金融業進入是持肯定態度,例如,由「十一五計劃」中,提到「加快金融體制改革」,顯示大陸要積極輔導金融業發展並鬆綁外商投資大陸金融業。同時該計劃中提到「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規範發展適合農村特點的金融組織,探索和發展農業保險,改善農村金融服務」 ,希望建立農業金融業,來協助解決其「三農問題」。這在在顯示,大陸在政策面是歡迎外資金融業赴大陸投資,但是在實務面,外資金融業的進入門檻卻頗高,例如,外資金融機構赴大陸設立獨資或合資銀行,總資產要超過一百億美元。且對控制股份比例多所限制,入股比例上限20%,以致外資金融業者無法自主獨資經營金融業。例如,二○○五年七月新加坡淡馬錫(Temasek)投資建設銀行5.1%股份;匯豐銀行佔中國交通銀行19.9%的股份 ,均無法掌控實際經營權。
然而,港澳金融業卻因CEPA而有不同待遇,除提早進入大陸市場,享有先佔優勢 之外,進入之條件也比外資金融業優越。未來台灣金融業要順利登陸,必須相大陸當局要求比照港澳,給予優惠待遇。
另一方面,既然大陸在其<十一五計劃中>提及「支持海峽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建議大陸當局擴大「海西區」範圍,讓台灣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業都能藉由此經濟區而進入大陸市場。
關於台灣金融業赴大陸投資所面臨的問題,分為各行各業分別來討論:
1.銀行業
依大陸法規:
1.台灣金融業赴大陸銀行設立獨資或合資銀行,總資產要超過100億美元,而設立分行總資產要超過二百億美元,門檻過高,遠遠超過依港澳CEPA規定的六十億美元。
2.依大陸法規,外資金融業若以合資方式進入大陸城市商業銀行,僅能持有股權比例20%以下,參股比例低,無法參與實際經營。因此,建議大陸當局:
1.比照港、澳,將門檻降為六十億美元,開放台灣金融業投資設立分行或子行。
2.以福建(海峽西岸經濟區)為試點,開放台灣金融業設立分行或子行。
3.放寬台灣金融業持有城市商業銀行股權比例至50%。
4.允許台商比照協和及華一銀行,集資成立銀行,經營者有銀行背景即可,不受最大股東必須是商業銀行之限制。
2.保險業
保險業包括財產保險(產險)及人身保險(壽險),有所謂的「532規定」,即最低總資產50億美金、30年以上設立時間、2年代表處。然而,台灣產險公司最大者之總資產亦達不到五十億美元之門檻,且事實上產險公司之經營亦無須那麼多資產,且港澳CEPA規定,產險公司之資產額可以集團合併計算。因此,建議大陸:
1.對台資產險及壽險公司比照港澳,可以集團總公司,包括產、壽險,併計資產。
2.對於壽險,大陸規定須合資,而外資股權比例直接加間接不得超過50%,但是對於外資壽險業而言,50%股份的合夥方很難找。因此,建議大陸當局放寬台資壽險業者持股比例。
3.大陸規定壽險規定必須與國有企業合資,但國資會對國有企業經營績效是三年考核,然而壽險公司通常無法三年內獲利,導致國企不願合資。建議大陸應該放寬台資壽險業者合作對象不必限國企,或對國企投資壽險者不必三年考核。
3.證券業
首先,赴大陸投資證券業需兩地金融監理當局簽署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MOU)。然而,兩岸間協商管道尚未恢復,簽署MOU的困難度極高,致使台灣證券業業赴大陸投資根本不可能。
其次,若外資以合資方式進入大陸證券業市場,持股比例不得超過33%。若投資基金,則單一外資持股比例不得超過20%,全體外資不得超過25%,持股比例低,無法實際掌握經營權。
第三,關於外資證券商承作之業務範圍,在經紀部分,可從事除A股 外之股票經紀;在承銷部分則沒有限制;在自營方面,則是除B股 外均能自營,經營業務範圍受到限制。因此,建議大陸當局:
1.兩岸官方簽署MOU相當困難,建議雙方証交所或是由雙方公會簽署。
2.建議大陸當局提高外資證券商的持股比例,由33%提高至50%。第三,建議大陸當局全面開放外資證券商的經紀、承銷、自營業務範圍,亦可從事A股經紀及B股自營。
除上述意見之外,兩岸金融交流合作還有以下方向:
1.台灣有舉世獨一無二的票券業,自一九七六年迄今已有多年經驗,可發揮融通中小企業資金功能,亦可成為貨幣市場工具之一。台灣從事票券業的經驗,可以協助大陸成立票券市場,解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問題,且對台商中小企業融資有一定的助益。所以,建議大陸允許台灣金融業投資設立票券金融公司。
2.兩岸證照相互承認:兩岸既然均為WTO會員,希望大陸承認,以利台灣金融業人員能赴大陸承作相關的金融業務。
陸、其他配套措施
除了上述「農業經濟特區」、「產業經濟特區」、「文化產業特區」及「金融產業特區」可以加強台灣與「海西區」的經貿合作之外,台閩間還需要其他相關的配套措施,如在政治面的擱置爭議、恢復對話及簽署和平協議之外,在經濟面也要有相關的配套措施,才能使上述經濟特區發揮功效,其具體項目建議如下:
1.雙向直航:兩岸在春節包機的基礎上,立即實施週末包機,並於一年內協商完成兩岸直航。
2.立即全面小三通:全面開放國人自由選擇,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即可走小三通出入境,降低台灣人民往來兩岸的時間及成本,同時由於利用小三通中轉的人數增加,對於離島之繁榮亦有助益。
3.簽訂投資保障及租稅協議:兩岸儘速簽訂投資保障與租稅協議,以保障台商的權益。此外,針對兩岸間商業活動,雙方都應積極提供相關商業資訊,以服務台商投資經營及管理各方面的需要。
4.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預計每天開放三千人,每年一百萬人,四年內增至三百萬人,每年除替台灣創造一千億新台幣以上的商機外,並可增進兩岸的相互瞭解及和緩兩岸關係。
5.開放台商回台上市:未來台灣要開放台商回台上市,並允許人民幣掛牌買賣。
6.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開放陸資來台,建立雙向資金流通管道。
7.台商投資「原則開放,例外管制」:對於台商赴大陸投資,未來應遵守「瓦聖那協議」(the Wassenaar Arrangement),以技術控管取代資金控管,凡非台灣獨有或大陸已有之技術不必限制。
8.開放台灣金融業登陸:兩岸應儘速簽署金融監理備忘錄,儘早開放金融業赴大陸佈點。
9.建立兩岸產業共同標準:召開兩岸產業合作論壇,讓台灣的應用科技、資金及管理能與大陸的基礎科技及市場相結合,建立兩岸產業共同標準,合作邁向世界。
10.簽署農業合作協議,建立有秩序的交流合作:兩岸間應建立有秩序的農業種原及技術交流合作,共同進軍國際農產品交易市場。同時協商兩岸漁業合作協議,解決兩岸漁權爭議及漁民糾紛,共同保護漁業資源。
11.加強兩岸文教交流:加強兩岸學術文化交流,建構兩岸青年常態性交流機制,透過無遠弗屆的網際網路,提供兩岸青年充分的交流資訊。而有關兩岸學歷採認問題,應儘速回歸到教育基本面考量,避免政治干預。
12.共同打擊犯罪,消除犯罪渠道:兩岸開放交流後,跨境犯罪問題極為嚴重,未來兩岸應該儘速重啟協商大門,簽訂相關協議,以共同打擊犯罪。
13.開放資訊媒體互動,e通兩岸無阻礙:擴大兩岸資訊媒體互動,增進彼此的競爭力;媒體互設辦事處,允許記者自由採訪;獎勵兩岸合作開發華文軟體、動漫、動畫,共同發展文化創意產業。
14.建立兩岸緊急通報機制,分享資訊,合作防疫、防災:兩岸應主動相互提供疫情相關資訊,建立兩岸緊急通報機制。此外,兩岸應主動分享氣象、地震相關資訊,相互通報,合作抗災。
柒、結語
在全球經濟棋盤中,台灣若僅是一個孤島,在全球經濟的地位將會大大的降低,但是台灣若是能成為全世界進入中國大陸的門戶,並且有「海西區」作為經濟發展的腹地,那台灣在全球的經濟地位將會大大地提升;而在大陸經濟騰飛的過程中,「海西區」若只是戰爭前線,而不是與台灣合作的經濟前線,那海西區永遠指示大陸的邊陲而無法發展。「海西區」有了台灣作為門戶,在加上台商的資金、技術及國際行銷經驗的挹注,經濟自當會有更進一步發展。
經濟與文化交流是化解兩岸政治僵局,拉近兩岸關係的潤滑劑,因此當前兩岸應擱置尚無共識的政治爭議,優先發展兩岸經貿及文化交流,而福建與台灣具有地緣、血緣及文化等密切關係,應該充分發揮此一優勢,在兩岸交流中扮演先鋒的角色。
建議台灣方面,兩岸「和平雙贏」已經成為的主流民意 ,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民希望兩岸能夠建立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因此政府應該維持兩岸和平穩定的關係,解除不必要的管制,讓兩岸經貿交流能順勢而為,發展雙贏互惠的經貿往來。
建議大陸方面,應比照港澳CEPA,擴大福建海峽西岸經濟區範圍,讓台灣農業、產業及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業都能藉由此經濟區而進入大陸市場。
兩岸經貿往來對兩岸經濟發展的貢獻良多,所以,誠摯呼籲兩岸,儘速恢復兩會協商,增加彼此經貿整合,以「海西區」作為兩岸共同市場的「試點」,共同攜手進軍世界,這才是兩岸當局造福兩岸人民的具體做法,也才是兩岸當局為兩岸後代子孫開創不朽根基的前瞻思惟。
(本文原載於「環海峽經濟區發展報告(2007)」,環海峽經濟區藍皮書,頁183-200,中國社會科學院,二○○八年六月,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