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為百年大計,更為一個國家永續發展的最重要因素,而教師在這其中更是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教師的社經地位一向很高,社會大眾所給予教師的期許及賦予的責任均非常的重大;相對之下,教師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以及工作負擔也變的非常的沈重。對於如何提昇教師的士氣以及教學的品質,除了基本薪資之外,教師的福利政策(勞退保、教師退休撫卹、組織工會等)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
我國的教育政策在1990年代為一明顯的分水嶺;在1990年代以前,教師的社經地位是相當崇高的,甚至可以將教師比喻做國家的精神國防,在待遇方面比一般的公務人員優渥,社會對教師的觀感也很崇高,因此生活品質也相對頗高;而教師們回饋於社會大眾的方式只有專心致力於教學內容和照顧學生。1990年代以後,由於教育的大幅度改革之後,一些政策讓教師們對此份工作產生無力感越來越嚴重,工作不但負擔加重且受到尊重的越來越薄弱。加上學生家長影響教學的案例日益增加和學校非教務工作量比例提昇,教師的地位和主導權更是蕩然無存。如何制定一套適當的教師福利政策,以切合我國社會環境所需,即成當前教育政策之要。教師的福利政策可以從四點觀察起:
1.師資培育
我國的師資培育政策是根據民國83年頒布的「師資培育法」,各級各類師資可由師範校院、設有教育院、系或教育學程之大學校院共同培育。藉此,不同培育背景而有志教職者,均得進入教育專業,成為合格的師資來源。
圖1 多元化教師培育流程(王禮福,2006)
然則,師資培育政策的問題與論爭,並未隨「師資培育法」的頒布而獲得解決。師資培育的工作,誠如「師資培育法」(教育部,1994a)所規定,由師範校院、設有教育院、系、所或教育學程之大學校院實施之,而許多專家學者亦認為,師資培育多元化乃值得肯定的方向,讓學校有多一點的選擇彈性,更能突破傳統師資刻板教育的模式。
相對地,多元師資培育政策的實施,也受到不少的質疑。師資培育管道在多元開放之後,儲備了大量的合格教師,但現今少子化結構緊縮了對教師的需求,僧多粥少、教職難求的情況下,各界輿論不斷竄起。流浪教師就是少子化所衍生超額教師下的另一種社會現象,教師徵選的公平性,亦成為師資培育多元化後新生的問題。因此,平衡教師供需問題,變成為教師福利政策必需考量的方向。
2.教師考績制度
在少子化的趨勢影響下,國中小普遍面臨教師超額,甚至廢校裁併的壓力,復以家長對學校教育事務的參與及教育選擇權觀念的覺醒,各校無不積極創新經營,建立學校特色,以獲得家長的肯定與信賴。因此在講求辦學績效,發展學校特色以吸引學生的教育市場化壓力下,教師素質的提升成為教育的主軸。
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顯示,國內各級學校教育的師生比例逐年下降,教師的教學負擔似乎是隨著學生數減輕;根據「中華民國教育統計」資料顯示,由於人口出生率的下降,以及教育投資的增加,以國民教育階段而言,在國民小學方面,自八十學年度年師生比例為1:27.20,逐年下降九十六學年度1:17.28;而在國民中學方面,更自八十學年度年師生比例為1:21.21,逐年下降九十六學年度1:15.24(教育部,2008)。然而在此同時,學校以外的社會越趨多元與開放,且師資培育政策透過多元儲備以及自由甄選之機制呈現了嶄新的師資培育制度,卻也為教師的專業素養帶來嚴峻的挑戰,教育部於民國95年公佈「師資培育素質提升方案」針對師資培育訂定了九項行動方案,其中列入了建置師資人力供需資料系統與督導機制、強化教師專業能力以及推動表揚優良教師與淘汰不適任教師機制。雖然師生比逐年下降,教師負責的學生數減少,但責任、壓力卻更形加重,教師走向「專業化」乃是時勢所趨,對於如何才能有效考核評鑑教師的專業表現,提昇教育品質,成為眾所關注的議題。
我國雖有有一套行之多年的教師考核制度,但據丁一顧、張德銳(2004)研究發現,以單一教師成績考核制度進行教師考核工作,無法符合考核目的與需求,也就是說任何教師皆有相同的成績考核,本期望透過教師考核以提升教學之成效有限。因此教師評鑑應以教師專業發展為核心,畢竟教師專業的發展影響教學的發展,如何規範出公平、合理符合學校本位的考核機制,並藉由考核制度塑造教師專業形象,了解教學的優缺點、改善學校面臨學生來源減少的窘境,實為教師福利政策上必須考慮的參數。
3.優良教師表揚
教師扮演非常重要角色,自古以來「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教師的工作價值應受肯定,而優良教師的表揚更能在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提振專業精神,激勵服務熱忱,促進台灣教育發展,並彰顯其獻身教育之成就與辛勞。
近年許多負面的教師教學新聞被媒體頻繁的討論著,除了打擊了優良教師的士氣外,也減低了受訓中師資班學生對教師工作的熱情。關鍵的問題就在於,對於優秀之教師,應提供何種激勵措施才能使教師無私無悔的奉獻於教育,進而教化優秀之下一代。
但因優良教師的標準尚無法明確定義,各地方政府對優良教師的審查標準不一,以及台灣對優良教師表揚缺乏一個明確的準則,一般對於優良教師表揚的遴選及評斷基準的客觀性會有所疑慮,主要是教師工作難以量化;因學校教育不同於其他工商事業,難以用量化的方式來評估教師的教學行為。也正因無法精確的做量化的動作,容易使一般大眾質疑其優良教師表揚的公正與公平性。
對於優良教師的表揚,國內雖有各種不同的遴選及獎勵標準,但尚缺乏較為完整及統一的方向,期待近期教育部整合各方意見,提高教師表揚層次,統籌舉辦全國性表揚,以激勵教師服務熱忱,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就此政府需和民間團體需做相關深入的研究,希望能獲致具體結論,並期能研擬出一套適當的優良教師表揚機制。
4.教師退撫機制
教師退休制度是教育工作者長期投身作育英才,最後所獲得的福利與安養保障。我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從民國三十三年六月政府公布,採恩給制由政府獨自負擔之退休制度起,因應時局及社會經濟環境的變遷,而隨之有所修訂及提出相關配套措施,直至民國八十四政府因經濟環境不如往昔,財政預算緊縮,而修訂改採由政府與教師共同負擔之儲金制退休制度,教師的撫恤已逐年減少。
再者,教育的理想是提供公平受教的機會,使每位學生都能享受高品質的教育。「學校有公私之分,學生無公私之別」,不論公立、私立學校,以及各階層的教育,教師對於人才的培育都是孜孜不倦,殫精竭慮,對社會的貢獻都是一致的。然而,由於法令的不齊備,私立學校教師至今仍無法享受與公立學校教師相同的福利與待遇,雖然98年7月8日通過「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但其福利與待遇與公立教師並未相當。如何制定公私立學校教師的福利、待遇、退撫制度等結構性問題,激勵教師教學熱忱保障教師權益,亦是教師福利的其一環節。
21世紀全球競爭趨勢首重強化教育競爭力。當前臺灣教育施政理念與政策致力於健全優質教育環境、落實適性學習教育、提升教師素質與教學品質,雖然台灣的教育改革推展快速,但是有關的教育政策發展是否有什麼不利的影響?教育政策的延續性是否受到衝擊?將教育未來的期望具體落實在教育政策中且讓教育工作者獲得尊嚴、受到激勵,進而提升教育品質,將會是最佳的教師福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