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全球區域經濟整合下,服務貿易可以產生的利益已經逐漸超越商品貿易,因此由服務貿易衍生出的相關產業發展也日漸受到各國政府的重視,其中文化創意產業(簡稱文創產業)就是當前各國競相爭逐發展的重點產業。面對這樣的趨勢,
台灣這幾年來雖急起直追,但相較於文創主要發展國家,仍然相對滯後。例如,2010年台灣的文創產值占GDP比重為4.9%,但到2013年時,此比重也不過提升到5.5%,三年來增加的幅度不到1%,更不用提韓國在2004年文創比重就已超過6%,台灣在這一方面,可說是遠遠落後韓國十年以上。
由於文創產業的發展相對落後,因此為促進文創產業之發展,建構具有豐富文化及創意內涵之社會環境,並積極開發國內外市場,行政院乃於2010年2月完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的立法。此外,文化部也正規劃展開2013年至2016年「價值產值化─文創產業價值鏈建構與創新」的中程計畫,顯然政府在推動文創產業上已有一些想法與作為。但要推動產業發展並非朝夕可竟之功,尤其是資金的挹注與來源,更是攸關產業發展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換句話說,要推動文化產業發展,除需政策配合與藍圖建構外,資金取得也是不可或缺的因素。
相較於其他產業,文創產業除了較微型外,擁有的無形資產比例也偏高(有形抵押資產偏低),加上不易與商業模式結合且產品市場可預期性低,無形中拉高投資風險,也造成銀行資金、投資機構或是一般個人較不敢將資源大量投入,同時也使得文創產業在籌資過程面臨較大的困難。有鑑於此,金管會為打破文創產業的融資困境,並協助文創產的發展,遂推出「金融挺創意產業」計畫,希望可以為文創產業挹注活水,並打造文創成為下一個IC產業。
細查「金融挺創意產業」計畫內容,可以發現金管會挺文創的主要作法包括對銀行提供誘因,要求三年內增加創意產業授信1,800億元,搭配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擔保成數由平均八成,拉高到九成;另外也已核執照給台灣金服,要推動無形資產鑑價,協助創意產業取得融資;同時擴大解釋壽險業在辦理專案運用及公共投資時,文創產業可辦理信用擔保授信,也可直接投資,總額度是可運用資金的10%;另外也開闢創意集資專區、創櫃板,讓創意產業可從直接金融部分獲取資金。
目前文創產業上市櫃家數相較於其他產業而言,仍然偏少,直接籌資的管道目前仍大多侷限於今年剛上路的創櫃板以及去年設立的創意集資資訊揭露專區,但前述兩項籌資平台相較於上市櫃來說,規模偏小,流動性也仍有待檢驗。因此,為擴大文創產業規模,政府有必要積極輔導文創產業上市櫃,降低申請上市櫃的獲利或設立門檻,同時進一步編製文創指數,創造群聚效應,如此才可做大文創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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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於2014年4月14日
兩岸商情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