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文化部積極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舉辦公聽會,有些民眾特地從中南部北上,席間甚至有人力主要將華語及注音符號排除在國家語言之外,令人不寒而慄。
早在2003年扁政府時期,行政院推《國家語言平等法》,就引起極大爭議而作罷。後來改為《國家語言發展法》,去除了許多特別有爭議的部份,但還是引起很大的反彈,終究沒有成功。小英競選時,還不死心,把它列入政見。
事實上,本草案裡的規定,政府能做的差不多都做了。九年一貫課程有鄉土語言教學,再加上英語教學,排擠了國語教學時間,已有不少老師抱怨,學生的語文程度因此變差;2000年政府頒布實施《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現在搭高鐵、台鐵、捷運都聽得到國、台、客三種語言,有時還加英語,常常車子都離站了,播音還沒結束。
文化部長說,未來用母語教數學就不會受罰了。其實,別說現在用母語教任何科目都不會受罰,至少在戒嚴末期,中南部便有老師用閩南語教國文、數學,也沒被找麻煩,我就有大學同學上過。
語言會隨著時間與空間產生變化,所以各地會衍生不同的方言,即使在大眾媒體發達的今天,都有可能因不同年齡、地域或族群等等,產生特定的用詞。所以各國政府都會制定標準用語,以利溝通及政令推行。如果因此造成其他語言的弱化,也是不得已之惡。像日本以東京中心的方言做為國語,而且還在他們的《文化藝術振興基本法》當中明定要推行國語。韓國的《文化基本法》也明定要推行他們的國語。
世界各國都有官方語言,有的有立法,有的是約定俗成。有的選擇一種,有的會列兩三種。目前所見最多的是印度,在憲法中明定22種官方語言。但那些有兩種以上官方語言的國家,最後還是會自然形成獨尊一語的情形,這也是為了方便。
我們的國家語言發展法,似乎是反其道而行,要將各族群的語言都稱為「國家語言」。但他們又不願意說清楚,所謂「國家語言」,是不是就等於「國語」?於是,在語帶含糊的情況下,那些大閩南沙文主義者就有機會實現閩南語「獨尊一語」的夢想了。
目前漢語中,除了國語(普通話,實為北京官話)以外,只有廣東話有跟得上時代潮流(尤其是科技用語及外來語等),而且有密切配合的文字。
台灣的閩南語及客語只有少數人書寫,而且用語不普及,若將它們取國語而代之,可能要花幾十年的時間才辦得到,其結果是像廣東話一樣,與其他漢語隔閡。我們有必要花那麼多精神,給自己造成不方便嗎?
(本文經修改後,曾登於2017.7.25聯合報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