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維基百科,PTS News SNG。)
前國家安全局答覆立院質詢:國內有部分媒體呼應中國立場恐涉國安。然其後陸委會邱副主委垂正則稱:目前陸委會並無類似的媒體名單,媒體報導涉及一國兩制、武統、臺灣方案等內容,只要符合公正、客觀,仍在新聞自由之保障之列,筆者容有意見。
首先,德國俾斯麥名言:「智者從歷史學習;愚者從經驗得到教訓。」美哉斯言!中華民國政府對沈鈞儒「中共唱和」的司法事件:民國26年,國民政府以參加危害民國團體,宣傳與三民主義不相容主義,起訴當年的沈鈞儒律師等七人。當時,沈律師答辯:「我們宣傳的是抗日主義、救國主義。」或問:「抗日主義不是共產黨主張嗎?」沈君答辯:「共產黨也吃飯我也吃飯;共黨抗日,難道我們就不能抗日?」當然,這樣含沙射影的政治起訴,自然無疾而終。
承前,新聞自由應客觀公正,然是否避談一國兩制、武統、臺灣方案?則除非有「新聞管制」,不能僅以新聞媒體報導前開主題,即認非公正客觀,與中國唱和。況且,前開主題為「政治評論」屬於
美國憲法與我國釋憲實務的「高價值言論」,除非有「立即且明確危險」,仍應受新聞自由保障,不能率爾打壓。筆者試問:若不報導「武統」,就能「和獨」?若封殺一國兩制民間討論,就能消滅該倡議於無形?今若將上開內容之新聞媒體目為「中共同路人」,不也和前開沈律師的辯詞內容一樣諷刺?阻絕該討論,更是十足鴕鳥心態!
或問:與企圖統一的強大勢力唱和,難道不是危害國安?三國蜀漢譙周曾提出《仇國論》認為:當時天下已定三分,非如秦亡楚漢相爭之際,戰事沸騰。蜀漢應效法周文王以待天時,不可尋釁,輕與魏國開啟戰端,勞民傷財。此外,譙周亦為知名大學者,諸葛孔明病故,譙周排除萬,難趕赴前線弔唁。是以,譙君高尚品德之人,能稱與魏國唱和的奸細?
承前,今
兩岸雖軍事對峙,然硝煙早已隨823炮戰而歇息;若認報導一國兩制等議題,即屬中共同路人,不僅減縮我方談判空間,更絕和平於選項之外,能稱得上明智?難道倡議軍事對抗才是愛臺灣,倡議和平互惠就是賣台?以古鑒今,更覺詫異!
最末,歷史對譙周評價不一:或謂:其勸說劉禪投降,使生靈免於塗炭,乃大功無私之舉;或稱:劉禪非暴君,若效田單之舉,抗戰到底,或可復國。承前,正反評價均難脫「忠君」的封建窠臼,怎可要求百姓,為一家一姓陪葬?是以,我國號稱民主自由,更應集思廣益,而非在內部搞起分化,以戰和主張區分敵我,若藉此打壓媒體,鞏固少數執政者利益更是愚不可及啊!畢竟,蜀漢君臣相遇,是人人稱道,但劉禪之子,北地王劉諶舉家殉國,豈是你我能學?
(本文刊登於108.05.08 風傳媒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