躍演音樂劇團的音樂劇《勸世三姊妹》,因台詞涉及虎尾某真實地址,造成屋主困擾,導演鄭重道歉,該演出片段也從網路上撤除。很多人批評製作團隊太過輕忽,明明利用地圖搜尋引擎就很容易確定地址是否存在,竟然不查證就公然演出,何況劇本裡住在該處的角色是個渣男,虎尾屋主若不提告,那可真是手下留情了。
然而,此消息經媒體披露後,爭論最多的並非有否觸法的問題,反而是該段落充斥著大量的國罵,甚至以「X你祖嬤老XX」做為歌唱主題,引發兩極的反應。贊成者認為創作者很有膽識也很有創意,敢甘冒大不韙,把最粗鄙的髒話變成音樂,搬上國家藝術殿堂,聽了好爽;反對者則憤怒地表示,這種難登大雅之堂的東西,是對教育的最壞示範,難道
台灣文化就只剩下一些不堪入耳的垃圾了嗎?
髒話能不能做為藝術的材料?似乎見仁見智。若從藝術的本質來看,未必沒有價值,因為藝術必須訴諸感官刺激。所謂爆粗口,正因為夠「粗」,所以夠「力」,足以撞擊神經,震撼心靈。平心而論,《勸》劇這段歌曲掌握了閩南語的語音特質,合唱也夠水準,在音樂上確有用心。然而,髒話之所以髒,往往因為它故意挑戰社會的禁忌,尤其在父權社會中,十之八九都是赤裸裸地拿女性生殖器來極盡羞辱之能事。劇中女主角唱這段國罵,是對父親種種惡行的控訴,弔詭的是,她其實並沒有跳脫被男性宰制的框架。這就好像女性對著男性比中指一樣,自以爲解氣,殊不知,該動作恰恰暗示對女性的猥褻。
以髒話做為創作題材,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保鮮期」太短,用一次、兩次,也許讓人「耳目一新」,用多了反而無感,甚至無聊。歷史上有數不清的名言佳句,譬如「國破山河在,城村草木深」,或「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都足以讓人一唱三歎,越咀嚼越有味。絕對不會有人把髒話奉為經典來「流芳百世」。假如有人說「這風景真是他X的好看」,並不表示他很有創意,相反地,正是因為他詞窮、毫無創意,只好搬出最粗魯而慣用的語詞來表達內心的感動。
據說,《勸》劇導演長期關注本土文化,在民間尋求創作素材,其熱忱值得肯定。因為個人沒有機會觀賞全劇,所以無法對整齣戲加以評論。無論如何,也許藉著這次的爭論,可以刺激大家深入探討藝術的本質,或者進一步思考,台灣需要什麼樣的藝術?偶爾借用粗話來加大力道無可厚非,但若把粗話當作台灣文化的代表,恐怕就會把台灣文化推向萬劫不復之地了。
(本文曾刊於2021.06.29聯合報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