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來自於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公布的國人家庭財富調查報告,背後實有其嚴肅看待之必要。
就其家庭財富分配情形的跨年度對比,資料顯示:相較於1991年的調查,2021年之際前20%富有家庭的資產淨值是後面20%的66.9倍,比30年前的16.8倍,顯著提高許多,換言之,
貧富差距業已持續擴大中,不過,值得關注的是,位於中間水準的第三等分、第四等分的財富所占比合計30%左右,對照於30年前的38%,著實少了8%,反觀第五等分的財富占比則是從49.71%一舉增加至62.68%,增加有12.97%,如此般的減增、消長,也讓
台灣有朝向『富貧種姓社會』的惡化發展之虞,就此而言,從1991年到2021年所橫跨的二個世紀、30年期及其展望於下一30年期的個人、家庭財富分配情形,糾結於政治、經濟、產發、社會、人口、國貿乃甚至於氣候環境等外部環境的變遷因子,點明出來該項的個人不平等、家庭不平等、區域不平等、社會不平等、國家不平等及其全球不平等,實有嚴肅看待之必要。
遠地不說,上述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調查報告,相關聯的結構性變遷意涵,包括:首先,「從稅制正義到產業結構」的命題意旨,直指出來無論是個人或家戶的所得收入不均樣態,已經不再只是個別資質或努力差異的競賽流動,而是某種『個體—制度—大環境』而來的壓迫性結構所致,如此一來,劫富濟貧的社會性移轉手段反向變質成為以薪資所得階級繳稅為重的劫貧濟弱景象;其次,「從股票基金到地產存款」的命題意旨,突顯就其資產內容所進行的對照性比較,那麼,最富有家庭與其他等分家庭,差異最大之處的乃是股票、基金、存款等金融性資產以及房地產淨額等主動收入,這除了指出有超過6成的社會財富係集中在最有錢的第五等分外,「中產階級」轉型變身為涵蓋經濟、社會、生活等相對弱勢的「中間階級」,這也讓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其中間階級的貧窮化共同趨向,據以形成包括有從勞動市場到資本市場、從被動收入到主動收入、從實質薪資到財富累積、從基本消費需求到炫耀性奢侈、從相對匱乏到絕對剝奪,以及從擺脫貧窮到返回貧窮的強烈對比。
最後,「從上流社會到種姓制度」的命題意旨,點明出來家庭財富分配的惡質發展,其所帶來的衝擊影響包括有從出身以降的「先天地位」到個別努力的「後天成就」、從個人打拼到遺產繼承、從財富世襲到貧窮複製、從教育投資到社會流動,以至於從累積性剝奪到社會性排除而來之於『人間富貧浮世繪』的真實寫照,連帶地,從過往的常態分配、M型、V型分配到L型分配之於資產富貧的分屬樣態,直指所謂該項「生計難民」的身分表徵,將會是生命中一項無法承受之重,以此觀之,在這裡的關注焦點就不僅止對於中產階級消失的關注、議論,而是關乎到從社會性移轉的斷裂到一個國家兩個世界的貧富懸殊對比及其所帶來的各種衝擊影響,進而已然成為『貧富種姓台灣島』的一項後現代景況。
(本文曾刊登於113.10.30 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