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標準普爾調降我主權評等展望從「穩定」降為「負向」,不僅是十年來首件(自一九八九年以來均為「穩定」),也是繼菲律賓之後,東亞地區第二個主權評等展望被評為「負向」的國家。標準普爾表示,調降評等展望反映出臺灣的財政壓力升高,政局的不安與不確定性的持續延展,嚴重削弱消費者與投資者的信心,並對已經不振的股市及房地產形成更大的壓力。另外其預估,歲入可能因為經濟活動的減弱而減緩,並認為財政赤字會因為新推出的權宜性政策而進一步惡化,這些政策包括股市護盤及減稅等等。
面對這一項評估,政府認為我國總體情況如故,標準普爾的評等只是具提醒的作用,在政府忙著消毒、澄清國外機構對我國負面評比之時,當知在年關將近的此時全體國民已然深刻感受到臺灣經濟結構的變化與景氣的惡化。在此,茲針對我國金融逾放偏高問題提出三項評析與建議:
(一) 促進金融資訊透明化,十年攤提之措施不可行。財政部宣布銀行與保險業今年投資股市的虧損擬予十年攤提,混淆了「危機預防」與「危機處理」的觀念。銀行維持最低資本適足率,是預防金融危機、維持金融穩定的基本措施。「十年攤提」等於造成虛盈實虧,影響資本適足性,與預防金融危機的觀念背道而馳。但如果係個別銀行問題嚴重,予以十年攤提,則屬危機處理的現象,但亦須透明化。惟此項措施等於向國際宣告臺灣金融問題嚴重,非緊急情況,實不可行,不可不慎。
(二) 立即改善我國金融機構逾放款問題。依據財政部的統計,目前銀行逾放款加上應予觀察放款的比率為八點三九%,此一數據已逼近韓國的情況,政府應致力降低逾放比。財政部可協調鼓勵金融機構以營業稅率由五%降至二%的未來二年半稅收款及未來營業稅由二%調降至零所獲得的未來四年稅收款項,二項共約一千五百億元為還款財源,立即發行金融債券,協助銀行提早打消金融機構的逾放款,可儘速安定金融。
(三)儘快設立資產再生公司(RTC)解決我國基層金融機構問題。去年(八十八年)財政部為協助解決基層金融機構已由存保公司將存款保險的保險費率由萬分之一點五調高至萬分之五,中央存保公司一年可收三十億元保費收入,以十年保費三百億元為還款財源,並由財政部另加予保證,中央存保公司現在即可發行十年期公司債,籌措到三百億元的RTC機制設置基金,劍及履及處理基層金融問題。
標準普爾調降我國主權信用評等為「負向」,已反映出我國真實的經濟情勢,從各國金融恐慌的經驗來看,經濟蕭條是造成金融問題的元凶,預防金融不安首在健全企業經營,促進經濟穩定,我們深切的期盼主政者能拿出對症下藥的治本之方,即時改善我國經濟金融環境。
(本文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