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1986-1990年亞洲金融泡沫經濟破滅後,近十年來日本經濟迄無成長,但台灣經濟成長快速,在1990-2000年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為6%,國外認為此係台灣經濟奇蹟,而此項奇蹟之所以形成主要有以下三個有利因素:
(一)政治安定
最首要的原因當然是政治安定,前任政府主政期間政治安定,決策能因時制宜,政策能有效執行,故政治及經濟金融環境相對安定,才能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適合民間長期投資。
(二)政府適時貫徹產業升級政策
雖然自民國七十年代下半起,新台幣匯率由40元大幅升值到25.5元,使我國勞動成本大為提高,造成勞力密集的傳統產業外移,對我國出口傷害很大;幸而當時政府適時引進半導體積體電路等電子產業(如在民國六十五年的RCA計畫,在八十二年開花結果),因此國內經濟在民國79年股市崩盤、房地產景氣步入衰退之時,可以由高科技產業帶動經濟成長,使得我國國民生產毛額在民國八十年以後的十年間成長將近一倍,年平均失業率也都維持在3%以下。
(三)創造財富與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
民國七十四年經濟蕭條,政府對產業執行紓困政策,七十五年初景氣好轉,但產業財務仍困難,故央行在民國七十五年到七十七年對匯率政策採取緩慢升值的政策,使得我國出口仍能持續成長,紓解產業困境,同時也能累積外匯,外匯存底金額在民國七十三年底時為156.64億美元,到了七十六年底,金額激增至767.48億美元,短短三年間金額成長四倍(如以年利率5%複利推算,到八十九年底外匯存底應逾1,400億美元),其中大部分為貿易出超所造成,故國人財富快速累積。國民財富大增,國民購買力提升,消費增加;同時也有能力投資高科技公司的股票,充分支應我國資訊科技產業成長所需的資金;投資增加,台灣的生產力也顯著提升。
二、目前國內經濟發展所面臨的困境及對未來的展望。
(一)追求政治安定
經建會發佈的景氣對策信號綜合判斷分數今年一月份為十分,幾為最壞情況,為過去多年所未見。今年三月份經濟領先指標亦劇降為93.6亦為1985年十月以來最低水準。今年五月間輔仁大學謝邦昌教授所做民眾對台灣當前財政經濟問題的看法有72.1%的受訪者擔心自己或親友在未來半年失業會找不到工作。此外對於台灣未來半年的經濟發展有59.8%的受訪者沒有信心,這些數據表示對當前施政信心不足,故如何增進信心改進總體經濟來促進有效需求,金融制度革新,均為當務之急。一個好的投資至少要3~5年本金才會回收,故只有在政治安定下才能吸引人民做中長期的生產投資,國民對未來有信心才會促進消費促進經濟成長,至於如何達到政治安定則有賴政府主政的智慧。政府提出政策時需注意其可行性及其效果,否則就造成政策搖擺(如核四案、三三三福利案等),讓民眾對施政喪失信心。此外政府行政部門追求國會合作並適度修正「戒急用忍」政策,以因應時宜,亦屬當務之急。
(二)產業提升
目前最重要的議題就是:在知識經濟時代,如何振興經濟,引進新的產業?我國電子產業是在民國八十年以後才真正發展,但如今民間企業創新能力甚強,能依市場需要自尋發展方向,故業者所需要的是希望政府能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讓企業能自行研發、投資。惟迄今新政府財金施政給人的印象全在核四爭論、股市護盤及南科土地振動問題,爭端甚多,政府宜儘速增加行政效率,安定政治環境,提供安定投資環境,景氣才會隨未來國際景氣好轉而熱絡。景氣復甦為建立民眾信心的最偉大發明,它可減少對高失業率的憂心,增加稅收,減少逾期放款,故期待政府以破釜沈舟的決心,利用一切辦法促進經濟發展。刑法中公務員的圖利罪,使公營銀行行員在經濟蕭條風險增加時怯於承擔風險,容易造成放款下降,影響經濟復甦,宜予取消。
(三)加速財富累積及增加財富的效率
有錢好辦事,民國七十五年至八十九年之間,我國財富快速累積支援科技事業大幅發展成長,但近一年來我國股票總市值減半,造成投資及消費大幅下降,房地產價格亦下跌,在此情況下,如何增加財富的應用效率至為重要。現行土地增值稅率高於最高所得稅率,不管土增稅課稅權是下放地方政府或由中央政府主政,仍宜調降,以增加資金運用效率。按土地增值稅率高,土地易被凍結不賣而無流動性,最後常變作遺產留給後代,如果市場上有其他投資機會,則業主可以土地抵押借款或以土地證券化方式取得資金去投資。但經濟蕭條下,銀行接受土地質押放款的意願低故降低土地增值稅可鼓勵業主自行變賣以資金從事投資及消費。此外若以使土地證券化方式變為證券,其買賣土地證券易規避土地增值稅,故高的土地增值稅亦易受到金融創新的挑戰而規避掉。
(四) 健全金融制度及金融市場
在改進金融制度與市場方面,前政府時已推動的加速打消銀行呆帳、及進行信託業法、銀行法、保險法、證交法、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監理委員會法案等的制訂與擬定,現在財政部繼續推動維持施政的一致性。但是有關解決基層金融機構倒閉危機的金融重建基金法令草案已經立院一讀通過但迄未再有進步,宜加速推動
另外,在健全金融市場方面,宜:
1. 加速人才培育並廣納人才
政府對金融創新的管理甚嚴,不易在本國市場上培養人才,顯示要改革亦須要將市場人才納入政府體系。目前國際金融進步日新月異,但我國目前政府舉才只靠高考等考試制度,用人範圍太窄小,且公務人才培育趕不上市場需求的速度,故宜改進此種現代的「科舉制度」,似可考慮恢復以前的甲等特考,部分證券金融主管官員也應吸收市場經驗人士參與。
2. 自由化搭配產品多樣化
立法為百年大計,重大的財金法案宜先有深入研究才能立法。我國推出金融控股公司法草案為一適時之方案,但此法案與美國2000年三月施行之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仍有不同,美國法案不准控股公司下的銀行投資股票,日本金融當局為徹底學美國制度亦效法正研究將銀行所投資之股票撤出。我國國情雖與美國、日本不同,但類此金融根本大法,國內均無類似討論銀行能投資證券的百分比;目前祇以行政命令規定而非以法令定之,殊待改進。此外我國金融開放甚速,但對基礎架構之最終受益人制度(避免人頭戶),破產法、重整法及違法的利益予以追溯取消,並登錄公報透明化等涉及市場紀律的法規亦有待進一步辦理。
3. 改進交割制度,避免金融系統性風險
宜避免違約交割,發生連帶支付系統的安全問題。目前我國對金融同業拆款(無擔保)占銀行淨值的比率及目前證券交割是採T+2制,可能在經濟蕭條時引發金融系統風險,均尚未予以應有的規範,值得改進。過去財政部對於投信基金現金應存入信用評等良好的銀行亦為防止系統風險的辦法,未來貨幣市場工具亦宜加速集中保管電腦登錄。此外美國將在2004年擬將其目前證券交割之T+3制完全改成T+1制,顯示我國目前的腳步仍急需趕上國際腳步。
四、結論
我國過去的經濟發展表現令世界各國印象深刻,享有「經濟奇蹟」的美譽,近年來在政府政策及金融體系的協助下,順利的由勞力密集產業轉型為以技術密集為主的知識經濟,近十年來的平均經濟成長率高達6.37%。雖然我國目前經濟發展遭遇瓶頸,且對岸積極招商我國產業外移多,國內失業率增高,在此情況下,政府宜速解決國內政治不安,追求政治和諧重建民眾對其信心,儘速復甦經濟成長,否則一旦民眾信心崩潰,經濟不能復甦,則政策就變為治絲益棻了。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評論刊登於90/05/19中國時報財經產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