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在台澎金馬出生者,就沒有資格參選中華民國總統,如果修改參選資格是為了防堵特定「外人」,那麼我們不得不懷疑這個國家是否是「民主國家」?過去的帝制,是眾所週知的「家天下」思想;因此,只有某個姓才可以當皇帝,甚至只有皇帝嫡系子孫才有資格繼承皇位,這何嘗不是為了防堵「外人」?進入21世紀,全球村已在形成,在台灣卻仍有這種狹隘的觀念,試圖在中華民國公民當中來區隔內外,所持理由,是因為國外有過「外人」殘害國家的案例。然而,歷史告訴我們,真正殘害這個國家者,正是這「家天下」的思想。
非臺出生者不得參選總統,如果成為法律而不溯既往,那麼法律的生效要等上40年,也就是要等到新生代有資格選總統的時刻。請問這條千古法律,四十年之後出土,會得到子孫讚揚我們高瞻遠矚,還是會怒罵我們寡廉鮮恥?一個人可以選擇職業、選擇居住地、選擇終生伴侶,就是無法選擇自己的出生地。如果出生地和國家的效忠是那麼的相關,最需先檢討者,恐怕就是我們的祖先;他們都不是在台灣出生者,按此說法,當然也是一群不愛這塊土地者;沒想到他們的子孫,卻成為理所當然的仲裁者,認為自己才是最愛這塊土地的人,似乎已忘了還有「原住民」這回事!
如果出生地是那麼重要,要用來作為參選「中華民國」總統的要件,那麼「中華民國」的定義就應該先釐清,如果大家對她有爭論,那麼就先從最沒有爭議的地區做起。因此,我們不仿考慮地方選舉,參選人需具備「在地出生」的條件。如此一來,台北市長需台北市出生,台北縣長需台北縣出生,甚至各村里長也得當地出生者。想想看,歷史上曾存在過這種社會,那是什麼呢?答案是「原始部落」。
如果說,因為兩岸交流頻繁,將來會有更多彼岸「中國人」來到台灣定居,當這群人越來越多,遲早有一天,他們當中會有人出來選總統,而且有機會當選總統,那麼,有人擔心,台灣豈不就完了!這些話聽似有道理,卻是對國家制度沒有信心的典型例子。如果「中國人」來到台灣,經過數年取得身分,最後還符合參選總統資格,如果到那時台灣不能夠同化他們,不能得到他們的認同,那是制度出了問題,而不是這群人陰謀的得逞。若其中有人還能獲得選民的認同而當選總統,那是選民的選擇,是制度的產物;而這種情形不就發生在我們身上嗎?四百年前移民到台灣,現在不就是出來選了總統嗎,且當選了總統,這就是制度!
總之,就算是要規範參選總統資格,有太多比「出生地」還重要的因素(諸如道德、學識、財富、居住地等非先天性因素)可以去討論,相信民眾也一定會支持這種多元論點;如果大家認為「出生地」是關鍵,最起碼也應先對「愛台灣」定義有明確的共識,然後證明其與「出生地」的關聯性。否則,貿然提出出生論,只能令人啼笑皆非,若還要訴諸於「多數暴力」,我們即不得不去懷疑這群政治人物的動機。最近公益彩券在台灣持續發燒,許多老百姓在研究中獎明牌,政治人物也不甘寂寞,也研究起政治利益的明牌,真是洞燭機先!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本文增刊登於91.03.05中央日報全民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