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記得今年巴紐醜聞案爆發時,總統府購入的多台碎紙機中,有五台被搬入了玉山官邸;立委張顯耀那時還提醒,機密資料依法不得攜出總統府,也不能任意銷毀,偵辦巴紐醜聞案的檢調機關一定要注意機密文件的去向,隨時採取法律行動。言猶在耳,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就在日前被檢方依隱匿公文罪求刑二年半,且可能涉及扁家洗錢或貪瀆的機密文件的正本已不知去向,令人不得不合理懷疑,正本早已被
陳水扁一家人利用碎紙機給銷毀!而葉前局長卻僅僅被求刑兩年半,倘若他隱匿公文,不只是為報答陳水扁的知遇之恩,而是和陳水扁之間有某種對價關係,加上有被緩刑或在獄中表現良好而被假釋的可能,則葉前局長的『牢獄報酬率』可能極高,而特偵組最終若不幸又未能將貪瀆洗錢者定罪,碎紙機可能不只絞碎了被隱匿的公文,也絞碎了國人對國家體制能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絲希望!
如今補救之道,首先是行政院要責成金管會硬起來,要求今年五月才拿到我國private banking執照卻違規偷跑的美商美林公司交出陳家開戶與流向資料,否則撤消其執照,以協助特偵組偵辦此案。
前第一家庭因為心虛不肯授權特偵組清查其海外帳戶,因此我國急需許多國家釋出與我方司法互助的善意,唯此前提是陳水扁等人必須是貪污案被告方有可能!因此特偵組必須加快脚步,先利用罪證確鑿的國務機要費案起訴陳水扁,而不是跟著陳水扁的拖字訣起舞,否則瑞士帳戶解凍在即,屆時一旦錢被取走,不但全國納稅人無法心服,再進行追查的難度也必然大幅增加。
此外,陳瑞仁檢察官在偵辦國務機要費一案時,曾以情感上的理由縱放陳幸妤與陳致中的偽證罪,特偵組既接手此案,理應追加起訴,以換取姐弟倆成為洗錢案污點證人的可能;而前調查局長再三表示他曾向檢察總長陳聰明面報海外洗錢情資,在事實真相未明朗前,陳總長不但應迴避此案之調查,更應自行請辭接受調查!
為了亡羊補牢,除了督促特偵組全力偵辦,國人還要責成立法院在本會期儘速通過不明財產來源罪並溯及既往。既然
民進黨也參加了以「要陽光」為主軸之一的八三○大遊行,
國民黨應善用此一契機全力推動此案,屆時倘若民進黨再使出無賴手段來阻擋,將無法對社會自圓其說。
同時,我們更要全力支持王清峰部長建立對不適任檢察官的淘汰機制,讓膽敢吃案或為起訴而起訴的檢察官無法繼續摧殘國家的法治,只是機制如何建立必需審慎為之,以防行政干預司法的魔咒再次借屍還魂。
在這一次前總統洗錢事件中,最令人民憤慨的就是前總統不但身懷巨款,全家拒絕授權檢方查帳,還可繼續享用卸任總統禮遇!葉前局長也一樣,包庇犯罪情資竟依然可以坐享每月近八萬元的退休俸!因此,立法院應研擬修法,將經法院判決有罪者,從目前的可取消,改為可取消並追回其禮遇及終身俸,否則禍國殃民者還繼續坐享國家俸養,實在難以服眾。
此外,我國既採五權分立,調查權是要繼續歸於行政權轄下,還是挪到監察院轄下,讓監察院變成有牙齒的老虎,制衡目前過大的行政權,以防止葉盛茂事件再次發生,也值得社會共同來探討。
總之,前第一家庭洗錢案對整個社會影響至深至鉅,綠營以『追殺阿扁』來召喚民粹想要影響司法,蒙蔽社會正義,讓整個社會的價值觀隨著民進黨的沉淪一起陪葬,實在是其心可誅!倘若最後整起案件不了了之,貪污洗錢卻不必受到法律制裁,以後的領導人極可能有樣學樣而使得國內上行下效,貪腐之風橫行!君不見目前已有許多稚子童語要考台大法律系做阿扁,屆時只要三句話不離愛
台灣,就可A得輕鬆,花得痛快!因此,此案之公道是否終究能彰顯,將決定我國究竟會向上提升(和韓國一樣不論人情只論是非地毋枉毋縱),還是向下沉淪(像菲律賓一樣縱放貪腐貽笑國際),倘若竟不幸是後者,則不但我國國本將被動搖(價值觀被摧殘殆盡),也絶對會成為民主化的反面教材與極權國家拒絕民主化的最佳藉口,屆時民主的燈塔變成民主的罪人,我國再推動入聯,必將難上加難!這豈是綠營朋友所樂見?如今只能期待天佑台灣,司法能硬起來,趕快為全台灣移去這不可承受之重,特偵組加油!司法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