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接連發生台北縣議會議長許再恩、立法委員陳學聖、台北市議員陳進棋、台北縣議員楊寶猜等民代,遭持槍勒贖、強盜甚至光天化日下被當街殺害等重大治安案件,引起社會各界關注,令人不禁擔憂我們生存的環境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我們難道沒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嗎?
貳、燈號預警機制與治安狀況
數月前行政院治安會報通過「提升國家治安維護力專案」,並建立所謂的「燈號預警機制」,以藍綠紫黃紅五種燈號評比各縣市治安,每三個月為一期公布評核結果,如果連續兩期評比為丙等且屬紅燈者,該縣市警政首長恐將遭調職懲處。行政院實施此專案之目的,其用意應在於督促警方全心全力投入治安維護工作,但外界質疑的是此種獎懲機制,是否會造成警政單位為了爭取評比績效,而採取「吃案」的規避手段?或所謂各種「控制案件數」的技巧手法?或是扭曲偵查資源,僅專辦特定種類之刑案?
刑事警察局針對當前治安情勢,日前特別提出「當前治安狀況檢討與對策」報告,其中九十一年七至九月全般刑案及暴力犯罪發生均僅較九十年七至九月微幅增加二、一二九件及二二一件,破獲件數則增加一萬0、七三六件及四九三件,破獲率亦各大幅提升七.五四及八.九四個百分點。竊盜案件則不僅發生較去年同期減少二、五八四件,破獲並較去年同期增加七、四0件,破獲率亦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一0.四七個百分點。若以犯罪率觀察,我國全般刑案為二、一九七件,除較日本稍高外,遠較英、德、法及美國等國家為低,竊盜犯罪為一、五一三件,則均較美、日等五國為低。換言之,若以破獲率觀察,則我國全般刑案及竊盜案件均較美、日等五國為高,長期而言,我國整體治安狀況尚屬穩定。
參、民眾對治安的觀感
事實上,民眾對治安良窳之整體印象,除了與發生前述特殊身分者之重大刑案密切相關外,可能也源自於看似輕微卻層出不窮、難以偵破的小案(例如擄車勒贖、擄鴿勒贖、手機簡訊詐財等),而民眾觀察政府是否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決心之指標,恐更涵蓋食我厚祿、權貴者之官商勾結、利益交換等形同竊國行為,卻未見有效偵處之無奈。因此,官方與民間之看法,常有相當之落差,若說犯罪有「黑數」,統計數據之分析可能也有各說各話的「灰數」。
因此,建立民眾對政府的信心,以回應民眾的期望,實屬當務之急。例如在執行面,警察機關可考慮採取如下作法:訂定改善受理報案之程序,以制度保障民眾權益;對銀行等易遭搶之金融機構進行安全總體檢,使罪犯無機可乘;在兼顧人權的前提下,實施特殊行業場所臨檢,以阻斷毒品犯罪、色情犯罪,減少青少年犯罪機會;針對各類型新興犯罪(例如金融詐欺、新種類毒品)製作預防犯罪之宣導警句、短片於各平面、電子媒體刊登播放,以積極行政提醒民眾,降低受害程度。在政策面,應推動建立「全民治安」共識,以多數善良的人來共同監督少數有罪惡意識之人,使其不敢犯罪,且一旦犯罪立刻被抓,當犯罪所得低於犯罪成本與風險總和時,必能降低犯罪率。但畢竟改善治安不光只是喊口號就能達成,內政部規劃成立犯罪防治中心,就是一個好的開始,然犯罪防治恐非內政部能單獨完成,未來如何整體規劃、研究犯罪防治政策及整合其他相關部會資源共同打擊犯罪,將是更艱鉅的任務。
肆、結論與建議─政府須展現改革誠意
台灣目前面臨著諸多危機,但危機何嘗不是轉機,主政者必須讓人民感受到政府的誠意與決心,唯有讓民眾與政府緊密的結合在一起,執政者方能贏取民眾認同,台灣的明天才會有希望。政府最近似乎有一種瘦身的迷思,其實塑身、健身才最重要,若瘦的病懨懨、手腳無力,不僅不好看,更無法做事。警政單位必須提高人員素質、精進辦案技能、建立良好品操、重視人權保障,以達成維護治安與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目標。但治安問題並非單獨存在,其反映的是社會整體的現實狀況,若將治安不好的責任全推給警察,恐亦不客觀。經濟不景氣時,失業者輕者偷、中者搶、重者殺實不足為奇,因民眾必須先求今日尚能確定生存,故無畏明日可能遭受之嚴刑峻罰。若政治人物信口開河欺騙廣大無辜人民不受懲罰,而小老百姓欺騙少數甚或僅限存有貪念之人,卻必須接受牢獄之災,又豈是公平。若高官能以各種「便民」方式合法化己身非法行為,為何基層公務員總是落入「圖利」的痛苦深淵。新時代應有新思維、新作法,在上位者若一切還是舊想法、老作法,人民恐沒有耐性再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