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組織再造後,新聞局遭裁撒,其相關業務分別併入陸委會、文化部等單位,但是卻發生前述部會互踢皮球的事件,造成部分業務成為無人認領的孤兒。不免令人質疑政府組織再造有越改越糟的情況,更令人擔憂其他面臨裁撒的單位可能也會發生相同的問題。
茲舉體委會為例,該會組織再造後將回歸教育部所屬的體育署,由於體委會尚未成立前國家體育業務主管機關即為教育部,因此,體育事務回歸教育單位多數人認為在管理上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問題,但是當時教育部所管理的體育業務較為單純,並未掌理運動彩券、運動發展基金及職業運動等事項,行政管理上相對容易。查據,本年度1月公布的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雖已將前述業務列入該署的掌理事項,但是因為運動彩券屬於博奕性質,若以教育背景者管理該事項,可能會以過多的道德標準來規劃運彩的經營,導致運動彩券的經營受到阻礙。再者,依教育部國有學產基金土地遭長期不法占用,教育部未能依法積極有效排除,另國有學產基金承辦人力,長期嚴重不足,以外包派遣人員從事常態性與核心性業務屨遭監察院糾正在案,不免令人擔憂運動發展基金的經營是否會也面臨運用不當、人力不足等遭監察院糾正的情事。此外,職業運動的經營需要有更多具備運動產業、商業經營等專業能力,若以教育背景者管理該事項,顯然不符專業所需。
質言之,政府組織再造立意良善,但組織合併的過程務必要將各項業務一一檢視、釐清,承交給最適切的單位,以避免再次發生如同新聞局裁撒後部分業務無主的情況。在此建議體委會與教育部的業務交接務必要無縫接軌,尤其對於運動彩券、運動發展基金及職業運動等,應再次研議教育部是否真有能力承接,若無適合的人力、物力,應考量是否請行政院協調改由其他部會,如具有財政專業、商業經營人才的財政部、經濟部接手相關業務,以維持業務的正常運作。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