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20場的
服貿協議公聽會中,反對人士對於服貿協議的一項主要訴求,就是希望服貿協議能夠逐條審查與逐條表決。反對人士的主要理由有二個,一是因為他們認為協商的過程不透明,有黑箱作業之虞,因此需要逐條審查;另外一個理由是擔心某些產業的開放,會對
台灣產生太大的影響,因此需要再經過逐項的討論與審查。
其實對於參加過公聽會的人都知道,經濟部曾經說明的非常清楚,他們對於簽署經濟協議時有一套標準的溝通作業程序,包括與產業的溝通、與社會大眾的溝通及與立法院的溝通。而在這次簽署服貿協議的過程中,就是採取這一套的溝通程序。同樣的,去年六月與大陸簽署服貿協議之後,七月與紐西蘭簽署台紐經濟協議、十一月與新加坡簽署台星經濟協議,而且採取的溝通過程是完全一樣的。然後,台紐與台星的協議很快的就在立法院通過,沒有任何人反對。請問:有多少人了解這兩個協議的內容?其中降稅的商品有多少?其中是否包括服務業在內?相信知道的其內容的人很少很少,但是為什麼沒有人說這兩個協議是黑箱作業呢?而採取完全相同作業過程的服貿協議,為什麼就會被稱為是黑箱作業呢?我們認為會被稱為黑箱作業的主要理由應該是
兩岸的關係,而不是因為沒有溝通的關係。
其實,我們覺得第二個理由才是比較合理的擔心,即如果開放部分的產業讓大陸的企業進來投資,是否可能會有一些國內的企業因此受到競爭而結束,從而導致
失業。這裡我們必需先說明的是,在這一次的服貿協議中,其實並沒有開放大陸的
勞工來台灣工作,當大陸企業來台灣投資時,會產生勞動需求,因此會帶來台灣的就業機會。但是,因為大陸企業來台灣投資以後,如果這家企業真的很有
競爭力,我們不能排除可能會因此而導致一些台灣企業因此而結束。比方說,如果大陸有20家美容美髮業者來台灣投資,每家投資20萬美元,每家都聘了10位工作人員,因此他們在台灣創造了200個就業機會。但是另一方面,因為這20家的陸資美容美髮店的出現,結果造成了他們附近的5家美髮業者關門,其中每家有5位員工,因此導致25人的失業。
從整體來看,美髮業的總就業量是增加的,因此對於美髮業其實是有利的,但是對於那些結束營業的業者而言,則是不利的。也就是因為這種可能的情況,所以政府才會編列有982億元的經濟自由化支援方案,來協助這些可能受害的產業或個人。一方面協助他們低利貸款,增加投資,提升競爭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協助他們轉業訓練,或是延長失業給付。
其實,這種配套措施在簽署
FTA時,是一個很標準的作法,當年我們在加入WTO時,也曾編列1000億的農業發展基金,這都是類似的作法。
最後,我們要特別說明的是,其實兩岸簽署的服貿協議是依據WTO裡面的「一般服務業貿易總協定(GATS)」為基礎,然後再修正成雙方需要的最後版本。而在GATS的原始版本中,本來就對於未來雙方需要進行後續協商,或是修改條文時有預作一些準備。比方說,如果有一些緊急且意外的情況出現時,一方可以隨時啟動緊急磋商機制(第八條),來立即解決可能的問題。而在協議生效一年後,雙方可以對於協議進行檢視,看看對於協議內容是否有需要修正(第十九條)。而在協議生效三年後,一方可以單方面的對於某些規定修改或是撤消(第十七條)。而如果雙方對於協議內容的解釋、實施和適用有不同看法,可以利用雙方的爭端解決機制來處理(第二十條)。
因為現在很多國家都在看我們對於服貿協議的處理方式,萬一行政部門所通過的協議被立法部門否決,未來其他國家與台灣洽簽FTA的意願可能會受到影響。其實在過去20場的公聽會中,我們並沒有看到協議內容有很大的問題,而反對人士所提出的一些小的問題,其實在協議中都有解決的方法。因此,我們建議應該先讓此一協議生效,在實施一段時間之後,再來看看結果如何。因為協議中已經有很多安全閥的設計,國人對於服貿協議的內容其實不必擔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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