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法國議會。)
九合一選後,部分人士主張「雙英」攜手修憲建立歷史定位,且鑑於當前民意反應快速,
國民黨與
民進黨內部均有人主張藉此機會推動內閣制,希能建立一個快速反應民心向背的憲政制度。而國、民兩黨立委均已在立法院連署成立修憲委員會,沈寂一時的修憲議題已無可避免將再次浮現。
每逢變局,修憲倡議未曾停歇
儘管2005年第七次修憲後,修憲成功的門檻已經大幅提升,甚至有人悲觀認為從此
台灣沒有修憲的機會,但近年來台灣每逢政治重大變局或困境時,修憲的聲音總是未曾缺席。修憲似乎被期待為台灣解決政治爭議的萬靈丹,但也經常淪為政治操作的工具。
馬總統執政後強調「遵憲、行憲、不修憲」,核心論點在於只要執政者遵守憲法行憲,現行憲政制度並非不能運行,不能把施政責任全部推給憲政體制;而推動憲改並非只能透過修憲一途,健全法律制度、建立憲政慣例與透過大法官釋憲補充,都是「實質憲改」;且過度頻繁修憲只會破壞憲法的最高性與安定性,破壞民眾對憲法的尊重;現階段應與民休養生息,致力於民眾最關心的議題。
事實上,此次修憲聲浪再起,並非當前憲政制度陷入僵局難以運作,而是部分人士認為現行體制難以即時反應民意走向,並憂慮2016年後再重蹈2000年到2008年的憲政僵局。當然對現行體制的不滿也非一朝一夕。
批評者多認為目前總統權力過大,幾不受牽制也無須負責,且總統與行政院長權責難分,角色經常衝突;此外,總統即便無法掌握國會多數,也不會「自動」釋出權力換軌為內閣制,反而造成行政立法無解的僵局。而支持內閣制者更認為總統與立委任期固定,就算總統民調極低,也只能待其任滿,無法及時回應民心更迭。且總統集大權於一身,容易壟斷所有資源並造成獨斷。贏者全拿的設計更使總統選舉競爭過劇,衝擊社會穩定和諧。
任何制度均非完美,憲政體制選擇宜考量國情,完整配套
許多人對現行雙首長制運作不滿,期望透過內閣制來解決所有問題。不過,台灣經歷多次總統直選,民情是否能接受一個虛位的總統,與一個任期不固定的總理?而民眾是否放心把所有國政都交給立法委員及其組成的內閣處理?民眾是否也能接受立法院利益交換與協商的政治模式?在政黨互信不高的情況下是否可能組成聯合政府?現行高昂的競選經費是否會使迅速反應民意的不信任案和解散國會機制淪為具文?民眾是否還能接受行政、立法與政黨高度結合的「黨政合一」、「以黨領政」模式?以目前政治文化與實務運作來看,即使內閣制制度設計健全,在觀念上恐需許多配套與磨合。
也有不少人士認為既然從李登輝總統以降的憲政體制運作已明顯向總統制傾斜,乾脆直接修改為
美國式的總統制。但總統權力極大化並受到任期保障而無法及時隨民意更迭、行政立法可能因分立而產生僵局、政黨若無法虛化將可能透過以黨領政來破壞權力分立,這些都已是當前憲運作受到質疑之處,總統制對此似乎無解。
當然亦有支持現制而主張修改周全者;並以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選擇雙首長制為例,證明此體制絕非一無可取。但雙首長制隱含著總統與行政首長職務重疊與可能的權力衝突,以及分立政府難以順利運作的風險,並將制度運作的順暢與否過度倚賴掌權者對權力的自我克制,都是雙首長本身存在的問題。
在憲改的討論過程中,各種制度的選擇都需要更多的思考、配套制度之設計與共識之凝聚。但民眾還須認識到任何憲政體制都不可能完美,一個好的憲政制度還必須配合國情與文化,經過時間累積與逐步調整,才能和人民生活緊密連結起來。不宜過於天真認為只要移植一個國外制度就能讓我們長治久安。
倘乏高度共識,修憲恐將難以成功
修憲必須經過立法院四分之三的同意才能正式提案,經過公告半年交由公民複決;且必須全體有投票權者過半數同意,才能通過;在現今高門檻的限制下,沒有高度共識,修憲將難以成功。但憲法涵蓋面廣,主張修憲者動機各異,全面性大幅度更動憲法,共識反而難尋。尤其現行憲法架構是
兩岸關係得以和平與穩定互動的重要基礎,過於激進的憲改訴求,恐將衝擊
兩岸的發展與台灣的安全。
若各方能摒除高度政治爭議的議題,先著眼於制度之健全,求同存異,先易後難,或有凝聚共識,合作憲改之可能。但若大家各有堅持,最後不僅可能一事無成,到頭來只有憲法的尊嚴再次受到傷害。
刊登於2015年1月份台胞好康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