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日後立法院三讀通過,將來歷史只會看到,只有「砍殺」而沒有「創建」,只有歸因過去制度設計不良而沒有當前政府應負的責任。重點是,「明天過後」,政府財務負擔減輕了,退休人員生活仍有保障,年輕人不用煩惱未來的退休,會是真的嗎?鑒往知來,讓我們來回顧一下歷史吧!
傳統由個人儲蓄或家人扶養來度過晚年,政府根本管不著。由於科技進步改變了工作方式與職業結構,人們壽命也不斷拉長,於是退休制度成為戰後的一門顯學。進步的政府聲稱為了保障國民老年生活,不僅推出各種保險,甚至還有因時代因族群而設立的撫卹制度。這半個多世紀以來,這些措施確實提升了人們生活保障,也帶來了社會安定,同時政府因收取了大量的保費投入戰後復甦,加速國家經濟發展,可謂一舉數得!
何以到了一九九○年代工業化國家紛紛改弦更張呢?原因不外乎經濟與人口,一方面國際經濟情勢欠佳,保險基金的投資報酬率下降;另一方面少子高齡化,使得繳費人口趨少退休人口增多。我國並非例外,所以在一九九五年即停止了恩給制與十八趴;試想,當時是台灣錢淹腳目時代,在民間年終獎金拿得比軍公教十八趴還多的環境中將十八趴落日,時間不能算晚,也應該是有魄力了!
雖然軍公教退撫制度廿二年前大幅變革,很可惜,效果卻被不斷擴張的政府體系抵消掉了,例如馬政府進行組織再造縮編了中央,六都的出現卻擴增了地方官員。更令人不解的,目前政府變本加厲頻增機構,這不僅會吞噬目前的作為,也將帶給後面世代更大的問題,如何令人相信這是改革者的作為?
簡單地說,軍公教退撫財務除了長壽效應會增加負擔,政府本身更是財務惡化的推手。可是在另一方面,儘管勞保財務危機最為巨大,政府卻仍在原本規範的軌道上打轉!不是怪過去制度設計有問題嗎?是的,那不就是二○○八年通過的勞保年金化嗎?不過是九年前的事,是誰先把精算報告給付率應為一.一%提升到一.三%,開了兩黨競價之門?如果當年曾參與,而今天又來改革,豈不是太阿倒持?
一百多年前當德國俾斯麥政權建立以社會互助為基礎的保險制度,當時主要在保障工作傷害,由於平均壽命約四十歲,只有極少數人能夠拿到老人給付。今天台灣的勞保給付項目不是只有養老,還有生育、傷病、失能、死亡、失蹤、職災等,隨著高齡化趨勢,這些項目和老年給付相較乃九牛之一毛;面對越來越多屆齡退休者,過去一次領政府吃不消,改為年金制後更是如此!政府若要改革且超越過去的政府,就應拿出辦法來。這才是年改的重中之重!看不到這個版本,就看不到改革!
每個時代的人都會認為自己在當下是正義的,其實這才是真正的盲點!尤其是政府,千萬勿陷入今是而昨非的思維,別忘了,今日就是明日的昨日啊!
(本文曾刊登於106.04.19聯合報名人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