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總統府,「臺9線蘇花公路改善計畫蘇澳東澳段通車典禮」。)
彰化地檢署於5月15日獲報台中巨力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疑似為了降低成本,出貨時擅自調降混凝土中的水泥配比,並製作假配比單欺騙下游營造商從中獲利,檢方認為此舉恐影響工程品質,以涉及詐欺罪、偽造文書罪起訴。
巨力曾參與多項政府公共工程,包括中山高速公路拓寬、國道第2、3、6號高速公路新建、高鐵烏日基地、西濱快速道路、烏日焚化爐等工程,且巨力的混凝土現正供應施工中的台中捷運綠線及彰化花壇大排等公共工程。
檢方指出,在業者的混凝土配比室找到專門計算混凝土配比的電腦程式,發現有兩套不同的配方比,強度雖然一樣,不過其中一套配方比是以提高爐石、飛灰比例,用以取代價格高的水泥,但是卻提供修改過後配比表給下游廠商報價,這樣會影響未來混凝土的耐久性。
巨力公司的總經理和廠長向檢方坦承知情卻還照常出貨,擅自調降混凝土中的水泥配比,並表示是因廠商彼此削價競爭才出此下策,且甚至表示:「這種方式是業界公開的秘密,大家都這樣做,我們為了生存,不得不如此。」若據此化為真,就表示當前有許多混凝土廠投機取巧,多數為求生存只能依賴降低售價來爭取業務。
一、公共工程使用配比造假混凝土,疑因源頭掌握不足
針對台中捷運綠線部分,巨力公司是台中捷運綠線910/930兩區段工程協力廠商之一,但台中市政府對此表示,施工單位、台北捷運局中工處、台北捷運局三方有定期查驗水泥用量配比機制,並未發現工程使用不合格混凝土。台中市府雖強調各項公共工程施工與品質均需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相關規範,確保品質安全無虞,但這次卻因源頭把關不夠確實,致使混凝土公司提供造假水泥配比於公共工程的可能。
二、爐石及飛灰調配比例過高對工程影響
爐石的成份固然與水泥十分接近,但化性相同,不見得物性一致,因水泥是將石灰石礦以旋窑(Rotary Kiln)煅燒方式製成,而爐石則是以水淬急速冷卻方式,就一般爐石的表面硬化顯著,水化費時,最好混凝土內部能長期養生,才能發揮強度。因此,爐石所標榜的是後期的強度甚強,但早期的強度則很差,但其後期耐久度不佳。
至於飛灰,則是發電廠燒煤時的廢棄物,其實是一種緩凝劑,飛灰填加太多時,混凝土是不容易初凝的,所以填加飛灰的混凝土其拆模時間必須額外延長。混凝土的緩凝能幫助強度的提升,因為可以維持更久的濕潤時間,有利養生,但飛灰於燒碳的過程中是否油脂完全燃燒,卻是工程人員必須查證的項目。煤炭的燃燒必須借重油料的起火,且煤炭含有多量的瀝青油脂,如果未能完全燃燒耗盡,而殘留於飛灰時,勢將影響水泥之膠結能力。
若混凝土廠有依照公共工程契約中規範所訂定的水泥配比,適當混入爐石、飛灰並不會影響公共工程的強度及耐久度,還可增加其性能。
三、混凝土配比造假獲利且影響耐久性
混凝土係由水泥、飛灰、爐石、砂石、化學膠料、石灰、石粒等物料依不同比例加水拌合而成,物料成本中,以水泥價格最高,於公共工程契約中,會規範所使用的混凝土,要求水泥的比例高於70%,但如果混凝土公司偷偷提高爐石、飛灰的混凝土,雖然強度一樣,但耐久度卻會有問題,凝結固化後的混凝土,強度可用儀器測出,但耐久性無法立即檢測,具有隱藏性風險的可能造成工程有安全疑慮。
以花壇大排工程為例,規範混凝土配比中,飛灰、爐石不能高於30%,水泥占70%,據瞭解目前巨力出貨的混凝土水泥僅占35%到41%,飛灰、爐石含量超過五成,每車就省下三千元以上,不法獲利可觀,更產生耐久性的風險。
四、管理混凝土原物料才可降低配比造假之擔憂
由於混凝土產品在出廠時無法保證其品質,所以必須以特殊製程方式來管理,即對於生產設備、品質檢驗及特定人員要有相關管制措施。目前有部分混凝土廠並未制訂品質管理系統,另有部分雖制訂品質管理標準作業程序,但未能符合公司本身實際運作條件,有些程序過於繁雜及紀錄表單過多,或重要品管及製程作業過於簡陋及欠缺相關紀錄表單,形成品質管理上的盲點。
為消除公共工程使用到不合格的混凝土之疑慮,需強化管理手段,除地方政府要自行把關,院工程會及相關部會也必須或協調地方政府,將所有混凝土產出狀況製作透明化履歷,包含進混凝土廠之原物料監控,讓施工廠商可以經由電子化查詢立刻知道廠商即將使用之混凝土,其是否有摻混飛灰、爐石取代水泥,降低廠商私下牟利或不當使用的疑慮,才能消除混凝土耐久度不足之擔憂,並避免公共工程瑕疵損及公益或私益與造成工程不完善影響公共安全的遺憾。
(本文曾刊登於107.05.27中央網路報星期專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