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最熱門的關鍵字,非「私菸案」莫屬;有人揶揄的用「元首出得去、私菸進得來、特勤發大財」來諷刺此事件。國安局官員涉嫌利用總統專機夾帶逾萬條香菸入境,事件延燒至今,連編累牘,喧騰報章;牽涉單位及層級愈滾愈大,引起社會各界譁然。據估算,這筆總金額高達645萬元(台幣,以下同)的走私菸,若以每條香菸平均可賺400元計算,則此次「大單」轉賣後扣除成本,淨利上看400萬;倘累計近幾年的國安走私菸,那何只千萬暴利。無怪乎,在利字當頭下,「砍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走私菸是地下經濟的範疇,除干擾正常市場運作外,亦會造成政府稅收的損失。據悉,因現行對於加熱菸的法律定位不明,放任大量加熱菸以走私方式進口,就造成40億元的「菸捐」稅收損失;而此次走私菸若偷天換日,成功轉手,足讓國庫稅收損失不貲。有道是:「一葉知秋」,私菸案僅是冰山一角,其他走私事件可謂不一而足,不勝枚舉。而令人好奇的是,像走私、逃漏稅等
台灣地下經濟黑洞究竟伊於胡底?
地下經濟活動琳琅滿目
所謂「地下經濟,Underground Economy」,也稱「影子經濟, Shadow Economy」)或「灰色經濟, Gray Economy」,係指在政府監管之外,未向政府申報和納稅,其産值和收入均未計入政府統計的國民生產總值的經濟活動。簡單來說,地下經濟的範疇就如行政院主計處所定義的「非法經濟」與「隱藏經濟」兩者加總。地下經濟也是當前世界範圍內的一種普遍現象,被國際社會公認為是一種「經濟黑洞」。最常見的地下經濟活動,其實就是大眾所耳熟能詳的黑市交易、走私、無牌攤販(流動攤販)、色情、毒品、地下錢莊、盜採砂石、伐木等。然勢隨時轉,地下經濟活動也隨時科技演進及商業模式的改變而推陳出新;例如,以往不少人到香港、韓國或東南亞帶貨進來轉賣的「跑單幫」模式;隨著通訊及社群軟體的發達(如Line, Facebook),已演變成為當前盛行的線上團(代)購。再者,跨境電商、YouTuber、Instagram網紅、SOHO族亦是新興的商業模式,但卻不易課稅。不可否認,地下經濟或民間經濟,從過去到現在都是一股不容忽視的經濟力。唯獨地下經濟的存在對守法的人產生不公平,也間接鼓勵人們從事地下活動以逃避政府管制及租稅負擔,實不利於國家整體稅收及正規的經濟活動運行。
台灣地下經濟黑洞有多大?
持平而論,地下經濟古已有之,於今為烈。然一國之地下經濟規模到底有多大,卻相當難以推算。有鑑於此,近代許多經濟學家亦陸續提出不同的理論及估計方法,藉以窺探地下經濟的規模及變化趨勢,甚至對國家經濟發展的影響。根據國外學者的推估發現,一般已開發國家地下經濟占其GDP的比率為10%至15%,而發展中國家的比重則為30%至40%。令人感到狐疑的是,台灣的地下經濟黑洞有多深?據世界銀行(Word Bank)統計,台灣於1990至1999年間,地下經濟附加價值對國內生產毛額(GDP)之影響達16.5%,平均每年達1兆以上,對稅收影響更是舉足輕重。另根據台灣大學和成功大學研究團隊於2014年所發表的研究報告指出,台灣從1969年至2003年間,地下經濟規模下降;在此之後至2012的10年間,地下經濟的平均規模相當於GDP的四分之一。其中,2008年至2012年的地下經濟的規模,可能受到金融海嘯,以及電子商務崛起等影響,呈現上升趨勢。2012年地下經濟規模,相當於GDP的28.1%,以當時GDP近15兆元計算,台灣地區未計入GDP的地下經濟金額則高達3至4兆元。
可惜的是,此項調查並未持續進行,難以一窺近幾年的變化趨勢。但由一些蜘蛛馬跡或可略知一二;如根據主計總處調查,去(2018)年全台攤販數共計30.7萬攤,其中「小吃、食品及飲料類」就達16.4萬攤,占超過5成。而且小吃攤也很賺,平均每攤全年營收153.9萬元、淨賺56.5萬;但若是無牌攤販,則屬地下經濟活動,政府也難以課到稅。此外,警政署在2017年查獲的違法經濟案件中,地下錢莊(高利貸放)共有743件,金額為16.4億;而地下通匯有11件,估算金額為52.3億、違反洗錢防制法共53件,金額為13.27億、走私農漁產品有31件,金額達5319.9萬,另走私菸有218件,金額達5.178億、走私酒共49件,金額為150萬;其他尚有盜採砂(土)石及濫(盜)伐林木等。冰涷三尺,非一日之寒,自從台灣於2017年調漲菸稅後,國內菸品市場就持續受到私菸氾濫的影響。財政部關務署統計顯示,去(2018)年一整年查緝違法菸品數量高達180多萬條,私菸比例就高達整體菸品市場的6.4%。今年截至5月為止,也已經查獲70萬條;而過去未被查獲者,如「特勤走私菸」不知凡幾。除上述的菸、酒、農漁蓄產品等常見的走私品外,槍械及毒品走私金額更高得嚇人,可能達數十億,甚至百億以上;每天往來美日、中國大陸、東南亞的地下通匯金額估計近3億,1年累計可能達千億;而其他非法地下金融更所在不少。如前所述,非法的「性產業」也是典型的地下經濟,據「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在幾年前的估計指出,台灣實際有性工作者(非法私娼)將近10萬名,每年接待嫖客約3,000萬人次,「性產業」年產值至少可達600億元。由此粗估,台灣地下經濟黑洞應有增無減,占GDP比率仍可能接近2成5至3成。
國安私菸案醜聞尚在延燒當中,地下經濟活動也不曾停止,占台灣GDP比重應有增無減,徒增對正常市場衝擊。俗話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何遏阻地下經濟活動,除了藉助科技加強查緝外,如何將之導入正軌,化暗為明,貨暢其流;並推動電子化交易(如行動支付),讓交易透明化,俾能擴大稅基,提高稅收,讓經濟活動正常化,應是上上之策。
(本文刊於2019年7月26日東森雲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