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苦勞網(攝影:陳逸婷),華映員工陳小姐在記者會上泣訴,擔憂減薪後不知如何養活家中小孩。)
行政院長
蘇貞昌日前表示,「無薪假」應改稱「減班休息」才正確,不臆遭到外界批評是為雇主解套。其實「勞資協商減工時」不管是稱「無薪假」或「減班休息」,都是企業因應景氣低迷所做出的調整措施,因此對百姓來說,更重要的是應監測
勞工紓困措施是否奏效,不然改名也不見得能改運!
為防感染
新冠肺炎,在民眾儘量減少外出、聚餐、旅行下,不僅百業蕭條,甚至已有企業關門求售,停工的狀況亦日漸增多。然而當局並未在防疫紓困預算中納入勞工保障,被在野黨拆穿後,遂提出「無薪假」應正名為「減班休息」,及這段期間額外增加勞工所得的方案。也就是將「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中,
失業率連續3個月增加1%才能啟動的「僱用安定措施」超前部署,以保住顏面。
過去企業碰到經濟下行階段,確實有讓員工整個月不上班也不給薪的情形,然經檢討後規定,即使勞雇協商同意縮工時並按比例減薪,雇主給薪仍不得低於
基本工資,也就是員工起碼能領到2萬3800元。所以對執政者來說,此舉怎會是「無薪假」。但改名也被抨擊,如果沒下重手,恐難翻轉既定印象,於是當局加碼推出「安心就業計畫」及「充電再出發計畫」,讓勞工二擇一,好提高收入。
表面上被「減班休息」的勞工,除了基本工資,還有薪資補貼或參訓津貼可領,好像是德政。但是雇主則須辦理訓練課程,或改善勞動條件、安全衛生設施,抑或提供托老托幼措施,才能拿到獎助金。意即老闆若想領取政府補助,必先投資,不論是增添設備,還是提高員工福利,均非零成本。所以按常情,請問企業主會怎麼做,既不損害員工權益,自己也划算?
依照蔡政府目前提出的各類紓困措施看,如果疫情持續,或許資遣部分員工,對雇主較有利,因為省去「減班休息」至少要付基本工資的錢;對被資遣者來說,由於是非自願離職,同樣有「失業給付」能度小月,保障未減。顯然蘇揆的「減班休息」主張及其配套,恐無法一如所料的發揮預期效益,且有推升
失業率之疑慮。
這回的「減班休息」措施,還有另外三個執行面問題,一是未能善用人力,就以口罩配售為例,藥師為了口罩包裝及銷售,工作量大增,為何當局沒想到安排「減班休息」者至藥局或衛生所「兼差」,多賺點生活費?二是期間限定的加碼配套,此次的「二擇一」優惠僅限SARS與本次新冠肺炎紓困期間所獨有,平日則無。三是「看得到,不一定吃得到」,由於「減班休息」須經雇主通報,如果缺了「通報」這個動作,勞工是得不到這項保障的。
其實要使「減班休息」產生改名順勢改運之效,並不困難。在政策研擬時,首要考量怎麼做讓勞資都有利,不獨厚一方。其次是要常態化,在任何時間勞工都能享有一致的救濟內容,不因特殊情況而有平常所沒有的福利。所以根本之道在修法為「減班休息」制訂所得保障,並找出財源,諸如由「就業保險」給付六成薪,最長三個月。因無須老闆自己再出錢,方不致發生沒有通報或資遣憾事,邊際勞工才能真正受益。
「只有心中有民眾的人,才會得到民眾的愛戴;心裡想的都是選票的人,終將被民眾所棄」,以此送給所有的執政、在野要員,願天佑
台灣,全體國民平安度過新冠肺炎一劫。
(本文曾刊載於2020年3月16日之Yahoo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