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早在預料範圍內,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定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還是當代
台灣新聞界的一次重大事件。畢竟,這是我國自有電視事業以來,第一次由行政機關封閉了一個專業新聞頻道,也是解嚴以來,第一次政府封殺新聞自由的強烈倒車,更是在當代主要民主國家陣營中,難以想像的禁忌違犯!
眼前活生生的例子是,即使像
美國總統
川普如此痛恨該國主流新聞媒體,其行政部門在過去4年內,也沒敢動過以行政手段關閉新聞媒體的念頭。在川普之前,討厭新聞媒體的美國總統,也所在多有,但從未聽聞任何一屆的美國政府,想用行政手段封殺新聞媒體。這條紅線,不但不能跨越,連想都不能想,因為這正是民主政治和威權專制的主要分野之一,是民主政府不能觸犯的禁忌。
要注意的是,在美國憲政史上,政府確實和新聞媒體打過不只一次的憲法官司;但那也僅僅是針對特定報導內容的爭議。即使在美國政府阻止《華盛頓郵報》報導越戰國防部檔案的憲法官司中,當時美國政府祭出了國家安全的大帽子,聯邦最高法院還是多數裁決華郵勝訴。
可見,第一,有爭議,只能談新聞報導個案;其次,講國家安全也不能完全壓制新聞自由。第三,政府直接關閉新聞媒體,是動搖民主政治根基,這已超出政府可以和新聞媒體爭論的範圍。
然而,人家不敢做、也根本不敢想的事,政府還是做了。這不是關於政府和媒體對特定新聞處理方式間的爭議,而是以行政手段直接關閉了一家新聞媒體,永遠剝奪其發聲的權利與自由。
除了扼殺新聞自由,通傳會在審議中天新聞台換照案時,還犯了新聞學的幾項嚴重錯誤。
首先是故意漠視中天新聞台並非無線電視台,並不占用稀有資源的事實。在上百個衛星頻道中,中天新聞台在規畫節目取向時,有自己的節目政策與目標觀眾,只要內容不違背國家法令,對什麼特定人物報多報少,根本只是中天的市場評估,也是中天要自負的市場風險,完全不違背衛星電視環境中的經營倫理或公共道德,也不該是政府對中天節目內容的監理範圍。
其次,對於所謂的媒體內控機制和新聞部的專業自主。如果如通傳會認定的,只能由新聞部工作人員共同決定及自我管控,媒體負責人完全不能涉入;那麼,為何通傳會就有正當性,能對中天新聞部該如何運作說三道四呢?難道,通傳會委員比中天新聞部人員更懂電視新聞部「應該」如何運作嗎?只有通傳會委員才有資格說,怎麼樣的「內控」才是「好的內控」?
最後,也是最不可思議的是,通傳會在處理觀眾對中天新聞台的申訴,竟然是「凡申訴、必有理」;「申訴者,一定對」。然後,只要中天不按申訴意見「改進」,就該懲罰,卻完全不考慮,大量的申訴中,是否有選舉期間的「對敵投彈」?
凡此種種,都顯示通傳會對衛星電視產業環境和電視新聞製作的外行領導內行、外行管控內行,以及最不可思議的,外行封殺內行!
民主國家最重視的新聞自由,最不去碰觸的扼殺新聞自由禁忌,通傳會毫無顧忌地跨越了這條紅線,寫下我國新聞自由史上最黑暗的一頁。這不是中天的問題,而是政府自毀民主基石的大問題。
通傳會不但對新聞專業外行;對民主政治與新聞自由的不可分割,更是大外行。通傳會不只關掉了中天,也關掉了這個政府的執政正當性!
(本文已刊載於2020.11.19中國時報第A14版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