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結果出爐,民進黨賴清德當選總統,立法院則是三黨不過半。看來,國民黨與民眾黨還要再當至少四年的「在野黨」。但,什麼是在野黨?如果是,要怎麼當呢?
首先得先定義「在野黨」:無法掌握總統與行政院兩個主要行政權的政黨。如果民進黨決定要與民眾黨合組「綠白聯合內閣」,「雙民」兩黨成為堅實的夥伴聯盟,在立法院有過半且穩定的多數,而且內閣名單也由兩黨共同協議決定,那民眾黨就再也不是在野黨,而是執政聯盟成員。
民調顯示多數民眾似乎支持聯合內閣。然而以陳水扁執政先例來看,民進黨應該不願組成聯合內閣(頂多釋出幾個雞肋)。加上民眾黨「垃圾不分藍綠」,選前選後對各種「白X合」酸言酸語,突然成為執政聯盟,反差太大,恐怕也會被支持者唾棄。所以少數政府的可能性還是較大。國民黨及民眾黨應該還是「在野黨」。
「在野黨」有兩種角色選項:一是永遠的在野黨,另一個則是隨時可能執政的在野黨。如果是前者,就要能夠有效制衡監督行政部門;若是後者,更要積極展現「我有執政能力」的願景,不能只是搗蛋破壞。
本次大選雖然有六成民意期望政黨輪替,但最後沒有發生棄保,重要因素之一,就是國民黨還沒有強到、好到讓六成「討厭民進黨」的選民,統統把票投給它!如果把賴清德與柯文哲的投票加總,甚至可以說「討厭國民黨」的票還高於「討厭民進黨」,這就是民進黨還能贏的原因。
藍綠都有人說,民眾黨是靠「假民調」以及「討好年輕人」而拿到三六九萬票的。這種地圖砲把三六九萬選民全當白痴。其實很多中間選民或年輕選民投給柯文哲,未必是相信他能當選,而是在兩大黨都令人厭惡之際,希望第三黨成為一個有力制衡的板塊。支持者「反建制」的心態,或許也是民眾黨對聯合內閣、藍白合或綠白合,都相當猶豫的原因。
國民黨如果想成為執政黨,就必須反思為什麼有三六九萬票,寧可投給不會當選的柯文哲,也不投國民黨。再想想,四年後的首投族,國民黨又能拿幾票?如果不能立志拿到多數選民的積極支持,而只靠「討厭民進黨」的負面氣氛,那至多在地方選舉有斬獲,中央執政會愈來愈遙遠。
這個「在野黨無法取而代之」的局面,是民進黨最高興的。因為無論它多爛、多惹人厭,都可以穩居寶座。這麼一來,連制衡的效果都很低:反正給你罵也沒關係,最後政權還不是要給我!
因此,立法院兩個在野黨就必須在「制衡監督」與「立法」上,相互合作並展開良性競爭。當年釋字五八五號解釋,「送」給立法院一個有強制力的調查權,立法院卻糟蹋了它。這次若能立法通過,讓國會調查權成為強而有力的監督工具,在野黨將能擺脫單純的杯葛拖延,進行有效制衡。此外,立法院多數聯盟,在「依法行政」的憲政體制下,可以積極推出更多好政策的立法。侯、柯競選時的各種政見,均可提出完善的法律案,逼民進黨政府對話甚至接受。這才能展現「未來執政黨」的氣勢。
回想二○○○至二○○八年,立院多數的國民黨杯葛有餘,但制衡監督相當有限,積極立法更是屈指可數。人民甚至也覺得這樣的國民黨只能當個搗蛋的在野黨,而沒有執政的能力。人民這次給了在野黨這麼多席次,讓你們控制「國家最高立法機關」,請不要糟蹋這個機會!
(本文刊登於113.01.30聯合報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