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進黨又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論,認為政府沒有說清楚ECFA是什麼,也一直質疑ECFA簽署後對於台灣經濟的效益,本文想要針對經濟效益提出一些看法。
第一,現在政府想要和大陸簽署的,就是自由貿易協定(FTA)。民進黨執政八年也一直在努力簽署FTA,就是因為國際貿易理論告訴我們,像台灣這樣的小型開放經濟體,在進出口貿易中是獲利較大的一方,特別是和自己的主要貿易伙伴洽簽FTA,獲益更大。所以民進黨執政八年,也和瓜地馬拉、巴拿馬、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宏都拉斯等國簽訂FTA,全民也沒有說要先知道簽署內容,因為大家都知道FTA產品項目非常繁雜細瑣,是主管機關必須依據雙方貿易關係提出來做為談判的內容。民進黨努力了八年,這幾個國家與台灣的貿易往來不到台灣總體貿易金額的1%,對於主要的貿易伙伴如大陸、美國、日本等一直沒有成功,現在換國民黨執政,有機會和最大貿易伙伴簽署FTA,就開始一眛地反對,又提不出什麼具體內容說台灣不能開放,都不是有建設性的建議,也不理性。
第二,蔡主席說兩岸貿易正常化,是WTO架構下兩岸經貿關係的正常化,ECFA何嘗不是?FTA的精神,即是在WTO架構下,雙方自願開放市場互惠。馬總統在競選及就任後,就一直強調絕對不會再開放大陸農產品來台,就是保護台灣農業的積極態度,而這些可以運用商品保障機制寫在FTA之中,是可以協商的部分。台灣準備簽署ECFA的重點及ECFA急迫性在於:(一)開放台灣長期因為兩岸貿易不正常而導致競爭力下降的產品項目,透過ECFA進行協商開放;(二)防止東協加一明年零關稅之後,台灣產業所造成的巨大損失。試問:如果明年東協加一自由貿易區成立後,台灣工業產品銷往大陸要課9.4%的關稅,但東協產品去大陸是免稅,台灣產業會不會被逼著去東協發展?會不會造成台灣很多人失業?如果儘速與大陸簽署FTA,爭取到台灣與東亞其他國家一樣銷往大陸同等的稅率,讓台灣產業不要輸在起跑點,為何不做?如果可以透過與大陸簽署FTA,使得美國、日本等其他主要貿易伙伴也想跟台灣洽商FTA,對台灣有壞處嗎?
剛剛談到,深化與全球經濟合作,對小型開放經濟體是有益而無害,國內兩大經濟機構都提出過台灣加入東亞區域整合對台灣經濟的效益評估。中經院提出兩岸三地簽署FTA,將使台灣GDP成長3.31%,台經院則估算出台灣GDP將成長0.05%,若台灣未加入東亞區域整合,中經院估算明年台灣各產業產值將減少21.3億美元,其中塑化業將減少9.1億美元、紡織業將減少5.4億美元。如果與大陸簽署FTA就可以避免產業產值下降,就可以使台灣經濟成長,為什麼不做?所以日後若要繼續討論ECFA,應要朝向簽署實質內容討論,別再用政治角度考量經濟政策,讓經濟政策可以真正討論才是正途。
(本文刊載於2009年3月13日中央日報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