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線電視產業自從一九九四年正式合法化且開放產業發展至今,其規模與產值自然不可同日而語,不過,快速發展卻沒有帶給消費者更多元化的優質內容,甚至面臨產業基礎逐漸被跨業投資集團併購,由民間資金領導台灣通傳產業走向的趨勢。更令人憂心的是,此現象不僅突顯出台灣主管機關功能弱化,也看出政府缺乏政策改革的決心。
回首近年台灣電視產業的發展歷程,不難發現,在不同的產業別都相繼出現發展牛步的困窘之境。例如,無線電視的節目製作質量無法提升,部分內容產品又過於本土化,缺乏海外市場的競爭力;而有線電視持續陷入數位化無法普及的泥沼,消費者依舊在沉浮在低成本製作與無限次重播節目的收視環境;至於公共廣播電視集團則是隨著組織擴張,再加上制度與結構問題所引發的內部紛爭不斷,原本期待的集團綜效也毫無發揮之地。
不過,在這樣的生態之下,政府遲未提出「即時性」的施政方案,法規改革更是讓業者望穿秋水,使得產業欲振乏力。因此,若上述現象無法改善,台灣傳媒產業似乎很難有進步的可能,而消費者的視聽權益只也能得到消極的保護方式,也就是由主管機關針對違法的影視內容開罰,惟長久下來主管機關似乎也捉襟見肘。
但,2010年,台灣通傳產業出現了變化,也就是逐漸走向「集團化」的趨勢,包括富邦集團、壹傳媒、旺旺中時集團都紛紛擴張既有之媒體版圖。值得注意的是,加入台灣電視產業的多為外資或非本業經營者,其原因不難臆測,不外乎是因為本地電視集團光是維持現況就已大不易,或是本土業者看不到產業未來商機而不願投資等等因素。
其中最具話題的事件,可能是「壹傳媒」申請「壹電視」頻道未過一案。自從「蘋果日報」進入台灣後,「壹傳媒」對台灣傳媒市場的影響力就未曾停歇,從「蘋果日報」、「壹周刊」,直到近期引發討論的「壹電視」皆然。壹電視於2009年8月首次向NCC提出五張電視申請執照,包含資訊綜合台、新聞台、娛樂台、體育台、電影台,但經過一年多的審查,僅有電影台及體育台通過審核,其餘三台則遭到否准。
NCC認為,「…傳播媒體有其社會責任,節目不應違反社會可接受之倫理道德尺度,檢視壹傳媒提送3頻道之營運計畫書、補正資料與樣帶,在兒少保護、電視節目分級、節目廣告化等相關內控機制方面,仍未能完全讓民眾消除踰越電視製播內容之疑慮,且3頻道規劃內容雷同度高,頻道定位不清,因此不予許可。」簡單來說,NCC認為「未來」壹電視可能會違反規範,所以「現在」不准發照。更明白的說,NCC希望在壹電視引起更大的爭議之前,就先不給他們生存的權利。但,壹電視認為這個結果是「主觀臆測」,且有「未審先判」之嫌。
平心而論,壹傳媒是被害者還是使作庸者,其實很難定義。以結果論來說,壹傳媒企圖「轉型」的努力沒有獲得認可,也未能打破現有頻道生態的僵局,似乎有點可惜。但對NCC來說,因為考慮過去「蘋果日報」跟「壹周刊」在登台後曾引發後續效應,使得他們對於未來壹電視所可能帶來的市場衝擊,顯得不敢掉以輕心。
儘管如此,筆者對新頻道進入台灣市場還是願意抱持正面樂觀的開放態度。觀察當前的電視頻道生態,多樣化的選擇並不代表多元化的內容,不管是新聞、娛樂、綜藝、戲劇類的節目內容皆然。因此,若新頻道的進入,能激起原有業者改變現狀的慾望,對台灣的消費者而言也是好事一樁。畢竟,過度揣測或壓抑產製內容的規管方法,仍有違開放言論自由的基本原則。更者,倘若日後新頻道出現違法情事,主管機關大可依據廣電三法開罰,甚至勒令停播,而非在頻道申請的審核作業時,就以負面印象及預期心理蓋棺論定。
總的來說,雖然NCC致力於保護消費者權益,但民眾對現在的有線電視生態,抱持著「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心理,如果只是消極被動的取締不良視聽產品內容,而忽視應該斷腕改革的硬體平台建設,很難創造優質的影視產業環境。更進一步來說,政府對通傳產業的輔導政策不能僅侷限於內容產業,卻忽略硬體平台的基礎建設。以當前發展看來,少數集團已逐漸掌握通傳產業的基礎環境,若日後面臨財團掌握發展關鍵,導致消費者權益遭到漠視之際,屆時可能將引起更嚴重的後果。因此,政府唯有創造通傳產業的良好生存環境,讓內容與硬體業者都能自由公平的相互競爭、永續發展,台灣影視環境才有改善前進的空間,也才是真正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