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政府以公平正義為名,推動證所稅、十二年國教、油電雙漲,以及募兵制改革等一系列改革等引發民間反彈與在野黨不同爭議,甚至由於相關推動改革所造成之阻力,而造成財政部長劉憶如請辭之情境。有論者提出馬政府甚至應該撤銷目前相關的改革提案。然持平來看,近年來台灣貧富差距日漸擴大,人民要求社會公平正義呼聲極高,2012年總統選舉中,社會公平正義便成為兩黨選舉重要訴求。何以時至今日,在野黨與相關意見領袖,卻對於政府改革政策諸多反駁,相關輿論是否足以反映大部分民眾對真正公平正義的取向頗值深思。
不論是證所稅或是油、電漲價的問題,行政單位、立法部門以及在野黨皆各執一詞,希望自己的版本被認同,可惜的是各方都沒能認清,公共政策的決定未必是一個誰對誰錯的選擇題,相反地,這是一種允許利害關係人充分參與的治理程序問題。更明確地說,輿論對於目前行政部門主張的改革原本是認同的,但引起各方如此反彈,重點不在於公平正義的方向問題,而是在如何透過主政單位的設計與輔助,讓利害關係團體更能充分表達自己的關切,也更體認政府追求公平正義進行改革之主要目的。
其次,「公平正義」相關政策的落實要讓人民「有感」,更必須透過共同治理過程,讓人民更實質地決定政策的內涵,而非僅是上位者對公平正義的片面定義,這也是歐洲許多國家經常舉辦公民投票的原因。總之,透過主事者的專業性與負責任、各治理主體的分享、協調各利害關係人的政策訴求等等,來達成共同治理的目標,方能將各種改革的阻力減到最低。
目前政府推動改革的爭點,則在於政府政策思慮尚未完善,亦未達成共識,就恣意予以公布。主政者一方面宣稱該政策無轉圜空間,卻又在各方壓力下改變政策,因而造成政策搖擺不定的假象,此並非是不進行公平正義改革的藉口,而是應將重點放在如何透共同治理的手段來落實公平正義。
總之,改革非僅是政府的單方責任,改革是共同治理的過程,只有主政者、在野黨與人民都更體認此種過程的重要性,我們的公民社會才能更臻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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