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案愈演愈烈,大家的焦點都是在林益世及家人身上。但如何會有此案?若沒有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去年賄賂的六千三百萬,或今年原本的八千三百萬,抑是攔路虎的四千萬,就不會有這個大案。合理的懷疑,沒有數倍的利潤,為何要去搶?
經濟學的理論告訴我們,陳啟祥要拿出大錢來打通關節,背後是「競租」。下腳料市場是個寡頭壟斷的市場。背後一定有相當大的利潤,才會大家搶。誰被斷料,利潤就飛了,因此「陳啟祥們」就會有動作。
據悉,中鋼的脫硫渣鐵主要由高雄當地的三家廠商承包,分別是地勇、台協和大地亮。三家業者各自有政治人脈撐腰。多年來,三家與所簽訂的脫硫渣銷售合約,條件報價均相同,數量則每家每年各均分三十六萬噸的三分之一,十二萬噸。(這一點公平交易委員會,應該要進行調查。) 三家業者彼此形成恐怖平衡,任何一家稍出差錯,其他兩家就有機會得分。因此多年來三家業者因造成環境污染被檢舉,而遭中鋼斷料的事件屢見不鮮。
根據中鋼卅日澄清稿指出,以今年五月為例,中鋼收取業者廠交價,每噸脫硫渣實收約四百八十元,以脫硫渣含銑量為十七%以下及經濟日報五月份一級廢 鐵行情每噸約四千元計算,業者售銑收入每噸約六百五十元,中間價差扣除運輸、金屬篩選、尾礦處理及管理等費用後,其獲利應屬有限。地勇一年拿到十二萬噸,一年收入約為七千八百萬元。推算若地勇公司是因處理下腳料被索賄數千萬元並不合理。
不過中鋼的說法遭民營鋼廠質疑。民營業者說脫硫渣提煉出的銑鐵,純度很高,非常受到電爐廠歡迎,收購價每噸約可比一般廢鋼高三百元,以目前電爐廠廢鋼收購價一.二七萬元計算,地勇一年的收入是十五億元,而非中鋼所說的七千八百萬元。
另外,中鋼的下腳料還有爐石著磁料,及爐下著磁料。前者賣給子公司中聯,中聯再將三分之二爐石著磁料賣給永豐盛,三分之一賣給地勇。後者中鋼全賣給民營的中耀公司,中耀再賣給地勇。賣給地勇的決定,都跟林益世的斡旋有關。這兩者的下腳料除含鐵量更高,拜科技之賜還可點石成金,更是一筆可觀的收入。
因此我們要問:中鋼為何賤賣下腳料?環境污染的成本,誰來承擔?高雄市環保局為何只用開罰?中鋼為何只用停料來處置?污染不能只用開罰,而是應該內部化,應讓業者來承擔。這樣業者就沒有超額的利潤,就不應該拿出那麼高額的錢出來賄賂,打通關節。超額利潤的形成,中鋼、高雄市環保局都脫離不了關係。超額利潤其來已久,特偵組該查的不只是這兩年的林益世收賄,過往的超額利潤,打通關節的錢,跑哪裡去了?
(本文刊載於2012年7月10日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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