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街頭貧窮老人。)
2019年元旦突然傳出蔡政府要用超徵的稅收來發紅包,沒想到,民眾不領情而群起批判,指向政策粗糙。稅收紅利變成了400億煩惱絲,紅包未發人民就有感了!終於行政院在改組前公開說明,400億將用來「拚經濟、助弱勢、防豬瘟」,剩下的拿來還債。可是這句話既無具體項目也無分配原則,尤其並未交代連續超收數千億稅金錢的去處,政府光拿400億來慷納稅人之慨,豈能服人?蘇內閣上台,正好是個小考驗。
若要強調「公平」,理論上超徵的稅就應該退給那些多繳稅的人。要不然將400億拿來償還政府所欠的債,為了後代也算合理,畢竟中央政府至今負債超過5兆元,人一出生即負擔債務22.7萬元。這兩種作法爭議雖然不大,只不過較難符合蔡總統要讓人民「有感」的期待。
看來蔡政府比較希望人民拿到現金,有賞賜之感,最好!於是有人提議將錢分給2,360萬人民,可是偏偏有人拿此和十年前馬政府發消費券來比較。
後者是因為全球性金融海嘯,政府是為了刺激民間消費;前者師出無名反而有為選舉綁樁之嫌。於是鎖定「經濟弱勢」做為發放對象,正當性似乎較高。
由於政府在「社會救助法」已規範了「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作為法定的弱勢,適格者已經有了政府的經濟扶助與相關減免。如果以這些法定弱勢為對象,那麼重點應該是如何協助他們脫貧,而不是把錢發給他們,那只會讓「福利依賴」現象加深,長期而言,政府反而幫了倒忙。
如果排除法定弱勢,那麼就來訂一個薪資不超過3萬的人口為對象,那就會像是2008年5月馬政府剛上台不久所推出的「近貧方案」。當時是鑑於石油上漲到每桶147美元,帶來全球性通膨,政府為了協助那些不符合社會救助對象的「近貧」而有「工作所得者補助方案」,第一階段六個月原本是因應通膨,因當年9月全球金融海嘯來襲而有第二階段的六個月。
該方案乃短期性措施,融合了西方國家「工作福利」(workfare)的精神,並考量經濟衝擊的急迫性,減少採申請制耗時與高行政成本的缺點,主動來補助「近貧家庭」。
以全職但
低薪人口為對象,並考量全家所得與不動產的情況下,找出約30萬戶「近貧家庭」,每個月政府視其所得水準發給3,000至6,000不等的補助。由於是根據前一年的財稅資料來篩選,從事灰色或黑色經濟者(亦即未繳所得稅者),因缺少財稅資料,並不會成為補助對象,而那些受補助的近貧家庭也不會產生「福利依賴」的情形。
蘇內閣若要以弱勢為對象來發放,不妨研究一下馬政府的近貧方案,但也不要忘記,當年
民進黨是如何批判這個方案的。
日昨內政部傳來去年只有18.2萬嬰兒的生育量,這不僅是2010年以來的新低,也是蔡政府成立後連續的下滑;值得注意的,在330萬25至34歲人口中只有三成結婚,且去年結婚量又持續減少,若沒有更有效的措施,生育量會再下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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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曾刊登於108.01.15經濟日報名家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