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嘉義縣竹崎鄉戶政事務所,外配生活輔導班上課情形。)
根據官方統計指出2004年國人的結婚對數為十三萬一千四百五十三對,這當中屬於跨國婚姻者計有兩萬零三百三十三對,約占23.82%;而2005年外籍配偶所生子女為二萬六千五百零九人,占當年嬰兒總數的12.88%;至於,2006年則是出現每四對佳偶就有一對是與外籍人士結婚,不過,多數還是以迎娶越南、印尼和大陸女子為主。準此的婚配與生育模式多少突顯出台灣地區已經是要面臨到一個新移民社會的到來。
表:台閩地區跨國通婚配偶人數一覽表
單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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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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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港澳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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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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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91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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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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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8(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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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898(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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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屬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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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132,018(100.0%)
越南:74,965(56.89%)
印尼:25,545(19.35%)
泰國:9,654(7.31%)
菲律賓:5,948(4.51%)
柬埔寨:4,532(3.43%)
日本:2,345(1.78%)
韓國:767(0.58%)
其它國家:8,26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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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234,898(100.0%)
大陸地區:224,387(95.53%)
港澳地區:10,51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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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1987.01-2006.01
原始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網站,2006(上網日期2006.09.19)。
基本上,從過去的『唐山過台灣』到當前『日久他鄉是故鄉』的拓荒移民史,指陳出來:台灣的文化主體性一直都是處於不斷蛻變的狀態,就此而言,不論是過去的工作移民還是近年來的婚姻移民,如何營造一個對於所有外來移民者之友善對待的社會照護環境,這才是思索從跨國婚姻、外配家庭到跨文化現象的基本提問!!只是,該種基本權益的訴求與保障,除卻抽象層次的公民權論述外,理應有它落實在工具性層次上的具體作為;連帶地,若干隱藏在背後的人文、社會性迷思,亦有它嚴肅反省的必要。
首先,之於跨國通婚的第二代身上,無論是新生嬰兒的健康情形還是國小學童的學業表現,所呈現出來的經常是結論不同的考察陳述,而這也使得相關問題的解套,一直缺乏整層多層的縝密思考。誠然,倘若第二代的新台灣之子出現較高機率的發展遲緩或是學業成就羸弱的真實情況,但是,如何將該項超乎單獨個人的集體現象,就其肇因、結果以及後續各種預期和非預期性的發展後果,貫通並且鑲嵌在一起,而非僅是單純地停留在當事者個人、單一情形以及枝節末微等等的狹隘面向上,比如:即便跨國婚姻的第二代小孩有著較為體健的生理發展,但是,如何防範外籍媽媽在其所扮演母職角色上的運作限制,及其所可能造成對於幼童後天環境的學習剝奪,藉此提供諸如補救教學、課後輔導與親職教養等等的輔導服務;連帶地,理應更進一步地正視母子互動背後的家庭運作情形,從而規劃設計出像是語言學習、家人關係、經濟扶助與就業促進等等的整合性服務。準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在於思索包括本國漢民族以及跨國他族之多樣變異性的家庭型態、政策及其分殊差異的服務網絡,得以被完整建構並且能夠有效運作。
事實上,迎接台灣作為一個新移民社會的人文工程,是有必要去正視從跨國婚姻、外配家庭到跨文化社會,彼此之間可能存在的落差與斷裂,確切地說,如何將偏屬於特定身心狀況、收入所得、社經地位以及地理區域的跨國通婚現象,從個體範疇的私人領域擴充至集體範疇的公共領域,藉以深究當前之於外籍配偶本人及其外配家庭身上所加諸的各種排除性的制度設計。準此,上述的幼兒發展遲緩、學童的學習落差乃甚至於未來教育資本的投資效益,只是再一次地突顯我們還是習於將無法選擇的初始不平等、可以積極作為的過程不平等以及縮減差距的結果不平等,做脫勾式的切割處理,因此,擺置在眼前的圖貌景況便是:一方面輕率地賦與跨國通婚本身各種的道德性指稱,像是「外籍新娘身上有餘毒!!」;另一方面則是漠視第二代小孩成長的學習落差;最後,更是掛慮耽心未來可能潛藏的社會成本。誠然,我們是有必要誠實地檢討當前加諸在跨國婚姻、外配家庭以及跨文化現象背後所深藏未顯的社會力(social force),而對於這種結構性影響因素的解構與重構工程,方能讓這群新移民者融入主流社會的藍圖擘畫,得以避免掉落在枝枝節節的瑣碎處遇措施上!?
總之,從舊移民社會到新移民社會的發展演變,理應要以更大的胸襟、視野,來思索這一波的跨國婚姻其及可能的人身困境,就此而言,眼前的政治情勢和彼此仇恨的對立局面,某種程度上,似乎已經點明了從跨國婚姻、外配家庭到跨文化現象所需要的社會性融合工程,這其間過程的努力作為還是有著很大的進步空間!?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