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本會自行拍攝,當前憲政改革議題面面觀公聽會。)
李前總統對於台灣民主轉型的貢獻很大,但是過去一年多來,李前總統的言論一錯再錯,實在令人感到惋惜。李先生長期擔任國民黨主席職務,最近卻說國民黨目前的路線是「聯共反台」。這個說法不但令人突兀不解,連一般民眾也不認同。前幾天的民調結果顯示,不但民進黨的支持者將近五成不同意「聯共反台,是外來政友」的說法,連台聯的支持者也有四成表示反對。
李前總統一面說他不罵人,一面又用台語中最強烈的字眼「老猴」,稱呼一位受到重視肯定的工商鉅子。
這兩個例子,也許是看出言語與政治品質的不足去取法。但是另外兩個例子,則直接牽涉到國家制度走向,不能不將它說清楚。一是主要人數減半的說法,一是台聯支持總統制的問題。
李前總統日前說,因考慮國代表及順利精省,讓卸任的國代與省議員能轉換跑道,才會將立委席次增加到兩百多席,但是現在卻成為亂源,因此希望立委席次減半。沒錯,立委由一百六十四人增加到二百二十五人,是因為精省共識「於必要時得增加至二OO至二五O名為原則」,但是當時他既為黨主席,曾經指示儘量減少立委席次,以成為他今天的看法嗎?沒有,立委席次改變只有一屆,除非修憲是不能改變的,主導修憲的李前總統能夠隨便說說又要修憲嗎?其實立院亂源的核心關鍵是選舉制度的錯誤,而不在於人數的多寡。
從歐美先進國家的比較來看,五百萬以上人口的國家最少也有一百五十位國會議員,一千五百萬以上人口的國家,則是大約每十萬人產生一位國會議員,而九千萬以上人口的國家則最多,也只有六六O位國會議員。以此而論,我國立委人數兩百人到兩百五十人間是正常的情況。如果立法委員人數保持在一百五十至兩百是比較精簡的規模也無不可。但是立委減半,一百一十三人要分配到十二個委員會開會,則可能就如立委李慶雄所說的「可能每二、三個立委就可以召開委員會,一個當主席、二個在台下」。到時,我們還要再修一次憲法,來改正這個必然發生的亂象嗎?
李前總統說,憲法是雙首長制,但閣揆的指定權力仍在總統,不一定多數黨就應有組閣權,這種說法是明顯錯誤的。立法院改造後,如果有多數黨或多數聯盟不同於總統的政黨,就應該有組閣權。如此才能維持憲法規定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的穩定關係。總統怎麼可以蠻幹到底,任命自己人當行政院長,而等著倒閣和立法院即再度改造呢?
台聯主張我國朝總統制修憲,更是不熟悉國際憲政經驗的看法。扼要的說,世界上有比較長期總統制行憲總統的國家都在美洲地區,而只有美國一個國家是成功的,其他拉丁美洲國家都不能免於政變、濫權、獨裁。連鄰國的印尼、菲律賓、甚至韓國都不免其害。總統制的最大特徵就是修憲頻仍,行政立法權責不清。此一情況逼使過去十年中,先後有巴西、阿根廷、哥倫比亞、智利、玻利維亞想要朝內閣制修憲,而全都失敗,難道我們不能記取教訓嗎?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中華日報90.11.16第四版國政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