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生效迄今已兩週年,早收清單亦於2011年1月全面實施,除了貨品貿易早收清單節省關稅效益之外,服務貿易早收清單亦有若干效益顯現。
一、ECFA服務貿易早收清單已有成效
根據經濟部新聞稿顯示,台灣金融服務業已有7家銀行在大陸開業,9家銀行設有代表人辦事處,另有3家分行已獲陸方核准籌設;證券期貨業則有13 家證券商赴中國大陸設立25處辦事處,2 家投信設立辦事處,核准1 家投信合資申設中國大陸基金管理公司,6家投信、7家保險公司核准QFII資格,其中8家核准投資額度各1億美元,1家核准投資額度為1.5億美元;保險業則有6家已在大陸營業,設有15處代表人辦事處。
除了金融服務業之外,經濟部投審會累計至2012年4月,核准赴中國大陸投資中涉及ECFA服務早收項目共計202件,投資或增資金額約3.03億美元,並以電腦軟體設計業(110件)最多。而在開放台灣電影上映方面,迄今已有8部影片依據ECFA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畫通過大陸審批,6部已在大陸上映。
至於陸資來台部分,依據經濟部投審會統計,至2012年4月,屬於ECFA服務業早收清單中核准陸資來台投資件數為42件,投資金額為1,688萬美元,以產品設計業(22件)最多,另今(2012)年1月底通過的大陸中國銀行及交通銀行申請投資設立在台分公司,核准營運基金達0.91億美元。
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重要性
誠如上述,ECFA服務貿易早收清單已有若干效益,然而ECFA畢竟是架構協議,目前所開放的早收清單項目及開放程度,與完整的自由貿易協定(FTA)內容仍有相當大的落差。以ECFA服務貿易早收清單為例,台灣開放9項,大陸只開放17項,兩岸服務業仍有許多合作的空間。
台商製造業在中國大陸已耕耘許久,若能透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提供台商更完善的金流、物流、醫療服務品質,並配合台商原有的特色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不但可以支應協助台商製造業之需求,本身也可以拓展市場而壯大,因此,除了考量台商服務業本身拓展大陸市場提升競爭優勢之外,透過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也可以達到服務台商的目的。
雖然兩岸已經在積極洽簽服務貿易協議,並安排數十個服務業別之主管機關對口討論,然而目前東亞各國也在積極與中國大陸洽簽FTA,除了已經形成的中國大陸—東協自由貿易區之外,中韓FTA及中日韓自由貿易區在積極洽談,ECFA若不儘速完成後續協商,ECFA早收清單所帶給兩岸的經濟效益及自由化程度,很快就會被其他FTA追趕上,因此,兩岸應儘速進行服務貿易協議之簽署。
三、參照CEPA 加快完成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之簽署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有其重要性及急迫性,然而服務貿易係屬於深度整合,原本便不容易洽談,雙方的法令規章都必須與國際接軌。為了使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時程可以加快,建議可以參照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的簽署模式。
CEPA在2003年簽署,包括主體文件和六個附件,之後每年陸續簽署CEPA補充協議,目前已經有9個補充協議。由於香港產業結構係以服務業為主,在服務業不容易一次洽簽完成的狀況下,後續的補充協議主要都是針對服務貿易進行進一步的開放,因此,CEPA是目前中國大陸在服務貿易市場准入上開放最多的FTA。
有鑑於服務貿易的複雜性,以及台灣服務業搶搭大陸內需市場商機的時效性,在一次完成簽署可能有其困難性之下,建議可參照CEPA模式,採取補篇方式,以每年檢討增修補充協議方式,改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施行之後所遇到的非貿易障礙,縮短談判所耗費的時間。
其次,若要使兩岸服務貿易的深化進程能夠儘速追上,除了少數敏感項目以外,其餘應該至少以不低於CEPA開放標準進行檢視,並據以比照開放。事實上,ECFA服務貿易開放內容若有超越CEPA部分,CEPA均在2010年的CEPA補充協議中補足,因此,運用彼此兩岸三地相互思考,可以進一步深化服務貿易的內容,對於兩岸三地服務業的發展將有助益。
四、結語
服務業是服務人群的事業,台灣有語言上的優勢,服務可以更道地,因此,深化兩岸服務業合作,除了拓展台灣服務業市場、服務台商之外,亦能一同提升兩岸服務業整體素質,期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儘速簽訂,深化兩岸服務貿易合作。
(本文刊載於2012年8月號台胞好康月刊)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