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台灣國際文創博覽會盛大開幕,總統、文化部長皆親臨現場。然而不到兩天,就被批評像雜貨鋪。文化部內檢討過去兩屆的展覽,都有主題不明的缺失,部長甚至考慮停辦。
以「雜貨鋪」一詞來描述文博會,不僅貼切,用來形容十年來的文創政策,也不誇張。龍部長說,醬油、豆腐都是文創。這恰恰就是雜貨鋪式的思考。許多人喜歡說,文化就是生活。假使文化能落實於生活中,當然再好不過,但是,若將文化政策等同於生活政策,那文化部簡直可以管理政府所有部門的事業了。
文創政策自推動以來,一直存在著定義模糊與目標不明的問題。什麼是文創業?該推動什麼文創業?推動文創業的具體目標為何?打從一開始就模糊不清。凡是跟文化、創意沾得上邊的,也不管能否營利,都叫文創,到後來,產業投資與藝術補助攪和在一起,文創也變成空洞的口號。政府挹注最多文創預算的五大文創園區,形同藝術村加上賣咖啡、特產,至今還有不少人以為這就是文創。
有人說,南韓因為有政策及財團的支持,加上超過六千萬人口的基本市場,所以文創業蓬勃發展。這話只對了一半。南韓早在2001年就以進軍海外文創市場為目標,鎖定電影、卡通、電玩、流行樂、影像等深具發展潛力的產業,做為重點培養對象,他們的文化產業園區,也是以電玩、漫畫、動畫、數位媒體科技等,可以創造高附加價值的文創業為主。不必看統計數字,光是這幾年一波波韓劇入侵,一首首韓語流行歌的傾銷,就可以強烈感受到他們文創政策的成功了。
我國文創政策真正值得肯定的一點成效,大概非電影莫屬。為了振興電影產業,政府訂定了電影公司向銀行貸款的優惠政策,《海角七號》就是第一部申請這個貸款機制的電影。它打破了那幾年的電影成本紀錄,卻也出乎意料地創下高票房,提振了民眾對國片的信心。《海》片之後,雖然每年都有佳片,可惜氣勢不夠連貫。政府文創資源太分散,恐怕是原因之一。電影是文創業的龍頭,唯有電影振興,才能談其他。有錢未必拍得出好片,但沒有錢,肯定拍不出雅俗共賞的商業片。
2009年,政府選定了電視、電影、流行音樂、數位內容、設計及工藝,做為文創業的六大旗艦產業,總算走對了路,但為何文創園區及文博會,無法反映出重點培養的政策?頗令人費解。
文創業不像食品加工業,豆腐和醬油雖是不同的食品,其產銷模式卻類似;但是,電視與設計產業,除了具備「文化」與「創意」的共通點以外,其他則少有交集。這也就是為何文創容易變成空洞口號,而文博會也很難不變成雜貨鋪的根本原因。既然如此,政府與其浪費時間與金錢,在低利或無利的文創業,不如多集中資金鼓勵影視產業,創造出更多好片,對消費者而言,也是一大福祉吧?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經修改後,曾登於101.10.20聯合報民意論壇)